近日,扬州市消协成功调处一起赴澳门旅游购物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000元人民币。这也是全省启动苏港澳三地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以来,该市消协成功调处的第一起案例。
2011年10月,扬州市民赵先生与夫人在澳门旅游期间,在景福珠宝钟表金行购买了一款女式手表,价值4810澳元。回来使用时发现有慢表现象,几乎每天都要慢走5分钟,如果不佩戴在手上,慢走的时间还要长,同时用于调试时间的旋钮也无法使用。他随即与澳门店取得联系,并按照店方告知的方式前往扬州某钟表店免费维修,但遭到该钟表店的拒绝。赵先生希望扬州消协帮其退货或者换货。
扬州市消协接诉后,立即启动了“苏港澳三地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该机制系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与香港、澳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于2010年签订的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旨在帮助三地消费者异地消费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在省消协的帮助下,扬州市消协第一时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澳门消委会”)取得联系,澳门消委会专门指派工作人员阮女士、杨女士与扬州市消协投诉部定向联系,期间双方多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通信方式及时将与经营者和消费者沟通协调的情况进行交流,扬州市消协也及时将事情的进展情况电告赵先生。
最终,经过两地消协组织的共同努力,被诉方景福珠宝钟表金行从开始的“只同意维修”到后来同意“扣除货款的3%,以及单次的汇表运费,其余费用悉数退回”。赵先生对此调解结果非常满意。2012年5月24日,赵先生特意向扬州市消协赠送了一面印有“消协秉公办事 为民维护权益”字样的锦旗,表示由衷的感谢。(丁成盛 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