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出了质量问题商家该不该担责?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民张先生到泉山工商分局火花工商所投诉称,他购物时获赠的一台光波炉用了三次就爆裂,商家不愿更换或维修。
5月15日,张先生到西城区的一家综合大市场购买商品时,正值搞促销馈赠活动。商家称一次性消费800元以上可获赠价值200元的赠品,现场抽奖,中奖率可高达30%以上。张先生抽中了一台微电脑光波炉,喜滋滋地将奖品领回了家。但这台所谓的微电脑光波炉,仅用了3次外壳就爆裂了。张先生找到商家,要求换货或维修,商家以该微电脑光波炉是赠品为由予以拒绝。张先生遂向泉山工商分局火花工商所申诉。
工商人员前往调查时,老板闻风“失踪”,只剩下几个小工在那里,称什么都不知道。检查发现,该微电脑光波炉既没有使用说明书也没有产品合格证,外观制作很粗糙。工商人员随后联系标称生产厂家,对方表示没有生产也没有委托其他单位生产过该商品。工商人员据此认定该商品为涉嫌傍名牌的假冒产品。
调查过程中,工商人员表示,赠品同样享受“三包”。经调解,商家加倍赔偿张先生400元。另外,工商机关又对商家已搭赠的另外3台光波炉进行了追缴,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赔,并对该赠品的来源和渠道展开调查。(苗 青 宋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