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几天,在某媒体上班的潘小贤在维多利ZARA经销店中购买了2件汗衫。回到家中,潘女士发现其中一件汗衫领口附近有一个指头大小的破洞。第二天,潘女士拿着小票来到ZARA经销店收银台要求换货,收银员为她更换了一件相同的汗衫,可是在摘除条形码上的磁铁时还是在领口附近留下一个小洞。潘女士质疑:“这不还是破的吗?”收银员回答:“一件商品我店只退换货一次,不能再次更换。”说罢,不等潘女士反应立即在小票上盖了一个戳,潘女士拿过小票一看,上面写着“不退不换”字样,此举激怒了潘女士:“这是什么规定?凭什么顾客只能退换一次。”收银员说:“这是我们店的规定,再说磁铁钉在衣服上,只要取下磁铁都会在衣服上留下一个小洞,不影响穿着。”潘女士说:“就算不影响穿着,我也不能花钱买一件破衣服。而且你们的理货方式不对,你们的错误怎么能让消费者买单,而且你们的店规和消费者保护法相悖,很不合理。”
事后,潘女士越想越生气,于是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内蒙古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潘女士用法律做武器回击违规商家的做法值得肯定。消费者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