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迷:充值获赠代金券 发现"不能用"
2010年1月,家住辽源路的孙女士在辽阳西路青岛星美国际影城办理了一张会员卡,每有新片上映,她都会去“抢鲜”看片。
孙女士称,3月份,她收到星美影城的短信,被告知会员卡充值可获送代金券,充100元送20元。孙女士算了一笔账,60的2D电影,会员卡折后价是36元,使用代金券后只需24元,能便宜12元钱。于是,她赶紧充上了300元钱,得到了3张20元的代金券。
4月份,孙女士去星美观影,使用代金券购票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持会员卡观影,除了票价打折外,还可以享受影院四月份给予会员的二次优惠活动,由于二次优惠与与代金券不能同时享有,且两者相较,还是享受二次优惠比较划算,因此建议刘女士5月份再用代金券。
然而,当5月29日孙女士再次去星美使用代金券时,工作人员还是以相同理由“婉拒”了。
“既然代金券并不实惠,那么影院让会员充值的目的何在?”眼见如同鸡肋的代金券还有一个月就将过期,孙女士气愤地说道,她怀疑影院是在以送代金券为诱饵,达到会员及充值资金量的增长,从而达到尽快"套现"资金的目的。
星美:建议代金券送朋友
5月31日,记者联系到青岛星美国际影城市场部主管高女士,她称,“根据现阶段市场的运作规律,影城为会员能享受到最大利益,会员价定位始终很低。所以,使用代金券,先抵后折之后,价格也并不比会员价便宜,代金券的确发挥不到最大的优惠幅度,因此,工作人员一般建议顾客暂时不要使用代金券。”
“影城已经意识可能会引起部分持有代金券的顾客误会,所以赠券活动早在3月份就结束了。”高女士表示,对于该部分顾客,影城暂时也没有折中的办法,只能建议将券赠送给朋友使用。
律师:可要求撤销服务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于巧律师,于律师表示,“商家在明知顾客为会员,可享受会员专享价格,代金券为可用可不用产品,仍然误导消费者充值或购买服务,导致消费者进行额外消费,产生了重大误解。”
“消费者可要求撤销服务,影城退还300元现金,消费者返还代金券。”于律师建议道。
半岛数字记者 孙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