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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公司遭遇退货、传销“双重门”
江苏消费网 (2009-07-06)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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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店:雅芳威逼利诱服务网点大量囤货,不顾服务网点死活。直销员与服务网点冲突严重。

  雅芳:“专卖店+直销员”模式完全符合规定,并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确认及认可。

  当地工商局:调查人员已介入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初步分析,暂时不能对该事件进行定性。

  日前,最先拿到在华直销牌照的美国雅芳公司遭遇到退货和涉嫌传销的“双重门”。

  7月2日,记者获悉,哈尔滨市12家“雅芳”专卖店联合向雅芳(中国)有限公司要求退货,并且,雅芳中国涉嫌从事传销,正被哈尔滨工商部门调查。

  据相关媒体报道,12家店主要求退货的理由主要有3条:第一,雅芳公司分支机构以出国游为诱饵和以取消经销合同为要挟,威逼利诱服务网点大量囤货,造成相当一部分产品过期,而雅芳公司拒绝召回;其次,雅芳公司在现存的服务网点周围无序开店,不顾服务网点的死活;第三,雅芳公司的直销员和服务网点严重冲突,相互争嘴,相互砸价,造成货物积压。12家雅芳专卖店代表王冬梅宣称,目前12家雅芳专卖店囤积了上万元甚至是上百万元的货物,要求雅芳中国收回。

  “我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于6月23日接到哈尔滨工商局南岗分局要求协助调查的通知书后,黑龙江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全力配合检查并提供了所需文档和营业证明。公司总部也于当天即派专员特赴哈尔滨市协助跟进。相关检查仍在进行中,而我公司目前并未收到南岗分局对此事的调查结果。”7月2日,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给本报发来的声明如是回复。

  对于雅芳是否涉嫌传销,记者致电哈尔滨市工商局南岗分局负责此案调查的杨女士。杨女士称,“根据消费者举报,该案件调查人员已于几天前开始介入此事,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目前该事件正在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初步分析阶段,暂时不能对该事件进行定性。”

  雅芳方面发给本报的声明则表示,“雅芳一直以来都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新直销模式。目前雅芳‘专卖店+直销员’以及专卖店经雅芳授权作为直销服务网点为当地直销员和顾客提服务的模式,完全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并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确认及认可。”

  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表示,如果雅芳从事了传销活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雅芳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其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雅芳遭遇“退货门”与“传销门”之前不久,该公司在广东与其他5家直销企业共同签署《广东省直销行业自律公约》,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现行业自律。

  有业内人士表示,雅芳遭遇调查一点都不奇怪,因为目前直销行业普遍存在涉嫌传销或者打擦边球的情况。

  前不久,广东、福建等地工商部门在广州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如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业,以保证直销行业健康发展。不过,对直销行业来说,如何规范操作,目前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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