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停车场出口因交费拥堵的问题,不少停车场推出了先扫码交费,后取车离场的措施。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北京市5家商场的地下停车场进行调查发现,大部分停车场只需扫描二维码、输入车牌号、交费就能离场,但个别停车场扫码后需要注册成为会员才能先缴费后离场。
1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北京西单君太百货地下停车场,停车场的多处立柱上均张贴着红色的二维码指示牌,上面一行大字写着“先交费后离场”,下方小字则写着“折抵或交费后需15分钟后离场”及不同级别会员免费停车的时限等。
记者扫码后,手机页面跳转到带有广告的会员页,记者关闭广告仔细查看发现,页面下方工具栏右侧有停车按钮,但点击按钮后弹出的页面要求记者登录。记者退出登录页面,重新扫描停车场内其他几个二维码,均跳转至会员登录页面。记者无奈点击登录,页面再次跳转至登录注册页。记者只得绑定手机号注册登录,才成功交纳了停车费。
扫描二维码后弹出会员页面。
与停车场内部不同,记者在该停车场出口处看到一块“停简单”的二维码指示牌,下方写有“一键支付停车费”。
随后,从1月13日到17日,记者又先后在北京环宇荟购物中心、西环广场、凯德晶品购物中心和悠唐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其地下停车场张贴的先缴费后离场指示牌,扫码后绑定车牌号便可缴费离场。
“提前扫码交费为消费者快速离开停车场提供了便利,也的确有消费者愿意享受会员优惠政策。”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因此,经营者有告知义务,应向消费者明示注册会员所能享受的权益,也应告知消费者如果不注册会员也有可以自助离场的方式,不应该误导甚至强制消费者注册会员。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涛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如果消费者在交纳停车费的过程中被迫或被诱导提供了个人信息,且相关信息与交纳停车费之间并不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商家的这种行为就涉嫌误导、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为了便利消费者支付停车费,各地积极采取了相关措施。比如针对消费者反映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部分商场的停车场存在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加入商场会员或关注公众号等问题,上海市区两级网信、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现场执法、约谈指导、普法宣传、媒体跟踪等方式,推动企业对过度、强制、诱导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目前,覆盖上海市主要商圈的64家商场停车场已示范推出“纯净版”停车码,消费者只需输入车牌号、点击交费两步后,就可以直接支付停车费。
此外,江苏省无锡市776个停车场库、河北省石家庄市35家大型商超停车场还推出了先离场后付费的举措,车主只要开通“先离场后付费”功能,就可以先出停车场再用手机自动扣除停车费,有效解决了停车场车辆出场高峰时期排队交费缓慢、易拥堵、支付错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