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热点评论 >> 正文

热点评论

“用鞋垫的价引皮鞋的流”也是虚假宣传
江苏消费网 (2024-01-26) 来源:中国消费网
阅读:

  宣传页面上标价14.6元10斤的砂糖橘,实为1斤试吃装。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反映,网购时遭遇商家设置的低价陷阱,实际购买价格远高于店铺宣传页面显示的价格。(据1月22日《工人日报》报道)

  销售主图显示皮鞋10元一双,但消费者点进去后才发现,卖10元的是鞋垫,而皮鞋的价格是2000元;知名品牌的羽毛球拍仅卖38.88元?其实,这只是一种营销引流的假象,购买页面的最终信息显示,38.88元是羽毛球的价格,球拍的价格则要上百元……在电商平台上,不少商家都在大玩这种商品与价格“两层皮”的把戏,通过移花接木等手段,在销售页面上用低价商品或特价商品的价格匹配高价商品的图片,人为制造一种“低价大酬宾”的假象,吸引消费者关注、点击,以达到吸引流量、增加点击率和曝光量的目的。

  全面、真实、准确宣传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应贯穿于营销全链条的每一个环节,也即由始至终的每一个宣传页面的每一个信息都应该在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之上,都应该是真实的且前后一致的。商家在第一层宣传页面刻意标出低价,只是吸引消费者的诱饵,并不是最终的交易价格,会对消费者形成欺骗、误导,赚取消费者的点击率,浪费消费者的时间,愚弄消费者的感情。显然,“用鞋垫的价引皮鞋的流”也是虚假宣传。

  令人担忧的是,“用鞋垫的价引皮鞋的流”已经成了一种营销明规则,不仅很多商家“乐在其中”,在社交媒体上,不少博主也在公然分享通过设置“阴阳SKU(库存量单位)”进行低价引流的技术和经验。

  治理低价引流乱象、填平低价陷阱符合净化电商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电商市场诚信、促进电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刚需,势在必行。

  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行业协会等应加强对低价引流行为的治理,明确低价引流的违法属性和负面的法律后果,让商家看清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知晓低价引流的性质和责任,教育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明码标价、真实宣传、规范营销,并通过查处、限期整改、曝光、失信惩戒等手段对商家进行监督。

  电商平台应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商家的宣传规则,向低价引流明确说“不”,并加强对商家宣传行为、价格行为的监测管理,升级技术措施对商家设置“阴阳SKU(库存量单位)”的做法进行遏制,发现商家有低价引流、虚假宣传行为,及时采取屏蔽宣传信息、下架商品、取消推荐、限制流量或封限账号等措施,并报告监管部门。

  消费者也应对低价引流行为多一分理性和警惕,注意保存商家的宣传、承诺信息或双方的沟通信息等证据,如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因商家的低价引流行为受损,应积极维权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监管治理线索。(唐山客)

编辑:刘灿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