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举办“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成果发布暨提升行动(2023—2025年)启动仪式。会议发布了“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2019—2022年)工作成果,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三省一市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4万家,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4.5万家、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单位541家,建设放心消费商圈、商场、街区1000余个,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1.1万余个,“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满意消费长三角”提升行动(2023—2025年)启动。资料图片
推进制度规范一体化
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相统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携手深化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合作,共同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据介绍,2019年8月初,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联合发布《长三角放心消费建设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长三角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净网行动方案》《长三角推进网络监管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长三角消费投诉举报协作行动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标志着长三角携手共建、协同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全面展开。
2019年9月,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共同推进节假日12315投诉举报信息共享试行办法》,切实深化长三角消费诉求信息协同对接、共享应用,实现投诉举报信息汇总发布“统一口径、统一时段、统一标识”。
2020年9月,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共同推出《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行动工作方案》,探索在长三角地区全域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构建长三角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
2021年4月,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补齐农村消费短板,提升农村消费品质,促进长三角区域内农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更加完善。
2021年6月,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共同研定《长三角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协作行动实施意见》,在长三角地区推广“上海经验”,加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重点推动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联动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为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消费纠纷解决渠道。
2021年9月,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共同研定《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放心消费行业创建行动实施意见》,以与消费密切相关的餐饮、电子电器、家庭服务等5个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长三角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自律规范,完善长三角消费环境建设共治格局。2023年7月,三省一市联合印发《关于在长三角地区深入开展通信行业放心消费建设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单个行业放心建设标准。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一体化
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长三角放心消费环境区域联创,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网上网下全覆盖、生产流通全覆盖,以创建活动的量变催化消费环境的质变。
据悉,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示范领跑区域,以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善县、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以及安徽省天长市为示范区域,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任务为重点,率先开展区域示范领跑行动,合力打造区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样板,为长三角全域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建设路径。
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消费维权一体化体系建设,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消费投诉协作行动工作方案》。创优线上消费环境,联合推出《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试行)》《关于加强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示范平台(网店)建设指导意见》,持续推动区域内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和网店建设,不断提升长三角网络交易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
各省市先后制定出台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指引、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等制度性文件,大力鼓励倡导企业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2021年4月,“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线下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企业联盟正式成立,参与企业增至82家。
打造改革创新新高地
记者了解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大胆尝试,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进行创新,在自选动作上形成各自亮点。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丰富完善消费维权联络点(站)功能,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星级联络点评定。目前,该市共有8900余个联络点,其中5星级134家、4星级343家,覆盖全市村居委、主要商圈和景区,截至2022年底,直接处理投诉7.1万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聚焦多元化解,目前,全市已在市场监管所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室182个,通过联动调解机制累计化解消费纠纷32万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调解成功率接近90%。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全国首创“放心贷”产品,推动放心消费单位信用资产向金融资产转化。深入推进企业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绿色通道建设,企业源头化解消费纠纷比例达15%。打造“浙江消保在线”,建立从消费引导到消费环境建设,到消费维权全链条工作体系,实现放心消费单位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消费投诉举报全流程质量管控和风险预警,构建闭环处置工作体系。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构建“1+N”放心消费创建标准体系。将线下7日无理由退换货渠道由流通环节拓展至生产环节,承诺消费者除在购买处、同品牌经销商退换货外,还可以在生产厂家退换货,首创无理由退货厂商一体化。截至2023年5月底,江苏省参加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商户20.3万家,退货189.7万件,退款金额6亿元,其中,参加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商户950家,退货5849件,退款金额356.9万元;参加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承诺商户754家,退货3967件,退款金额306万元。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安徽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推出《深入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十条措施》,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在多行业、多领域落地,承诺单位覆盖16个省辖市131个县(市、区及功能区),目前,全省共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4.32万户。2022年8月,发布《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工作指南》省级地方标准。此外,《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消费维权服务规范》两个省级地方标准即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