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外出就餐的消费者大概率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去餐厅吃饭,被告知没有纸质菜单,只能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点餐。一些点餐小程序需要用户同意隐私协议并授权使用相关信息,有的甚至还要注册登录并关注公众号才能点餐。
外出吃个饭,不仅要进行一系列繁琐的扫码操作,还得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商家,不少消费者对此种情形颇为不满又深感无奈。
点餐自由,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扫码点餐的确给一部分人群提供了便利,但商家不应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因为这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还涉嫌违反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显然,“扫码点餐”并非获取餐饮服务的必要条件。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5月9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开劝喻相关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自助点餐或购物、缴费。
商家使用扫码点餐的方式可以理解,但绝不能滥用。商家应提供多样化的点餐服务,即便扫码点餐,也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消费者的点餐自由。扫码点餐作为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方式,未来将继续存在,其数据安全边界问题应引起各方重视,切实让消费者享受真正的点餐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