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消费者韩先生网购了一箱啤酒,售价为102元,不使用优惠券可以免运费,而使用5元优惠券则需支付6元运费,算下来,不使用优惠券还便宜1元,优惠了个“寂寞”。调查发现,购买一些商品使用优惠券反而比不使用花费更多,优惠券促销“套路”多。(5月20日《工人日报》)
经常网购的人都有过领取优惠券的经历,一方面,领了优惠券,可以享受到更多购物实惠;另一方面,发放优惠券的商家也可以借此吸引顾客,达到促销的目的。可以说,商家推出各类优惠券促销活动是一种双赢之举。
然而,一些商家推出的优惠券促销活动却是“套路”满满,有的优惠券成了一种摆设,有的优惠券成了商家“套路”消费者的工具,更有甚者,有的让消费者使用了优惠券后反而比不使用花费更多。优惠券不优惠,不仅是一种误导消费行为,更是一种消费欺诈行为。
按理说,商家推出优惠券促销活动,应该让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既要遵循责任营销的原则,做到真实有效的优惠,又要事先明确告知优惠券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等具体信息,而不应该将优惠券当作引流的噱头或是诱导消费的手段,更不能玩文字游戏,让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比不使用花费更多。
因此,防止商家优惠券不优惠的套路,需要多方发力。首先,平台要发力。电商平台应严把审核关和查验关,对商家优惠券不优惠套路消费者的行为应及时制止,绝不让其混入平台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其次,监管要发力。监管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旦发现商家以优惠券不优惠的套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就通过罚款、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甚至是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从而倒逼其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再次,消费者要发力。消费者在遭遇商家优惠券不优惠套路时,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主动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凭无良商家套路。最后,商家也要发力。商家应本着“顾客至上,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遵循“责任营销”的原则,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真实有效的优惠,切忌通过套路消费者获取一时利益的做法。否则,不仅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相信只要平台严把关、监管严处罚,再辅以消费者的积极维权和商家的诚信经营,就一定能有效防止优惠券不优“套路”,让优惠券真正成为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促销方式。(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