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 刘铭)随着双11的临近,网上促销潮提前到来。11月4日,四川省消委会发布了一批网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组织律师对案例进行点评,提示消费者务必保持清醒,理性消费。
据统计,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网购投诉案件223件,其中质量、虚假宣传、假冒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网上消费欺诈较普遍,表象众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构成交量;虚假评论;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等外品;夸大或隐瞒商品或服务质量、性能等重大信息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
消费者杨女士对某购物平台“原创设计服装店”标价为559元连衣裙关注多日,准备活动优惠时购买。搞活动时,该网店宣传全场包邮、满500减20元,杨女士立即下单购买,付款539元,而3天后发现标价仅335元。经调解,网店退还差价204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点评称,商家先涨价后打折,诱骗消费者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也必将被消费者抛弃,遭市场淘汰。
如今,网上预约酒店、网上购票比较普遍,侵权问题也时有发生。2月14日,李女士通过微信一平台购买了某温泉度假酒店套餐两份,共计898元,打电话预约房间时却被酒店告知预约已满,要求退费也被拒绝。经调解,平台全额退还价款。
5月16日,崔女士在某网络平台为自己和孩子预定了两张8月22日从乌鲁木齐飞往成都的HU7831航班机票,在机场取票准备出发时才得知孩子的机票被无故退订,为了不耽误行程,被迫购置了本航班唯一的一张头等舱机票,费用为2490元。经四川省消委会调解,经营者退还原机票价款1080元,并按照此价格3倍向消费者进行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凊认为,很多商家在做促销、抽奖等活动中,为了诱使消费者参与,没有在宣传中对参与活动资格、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等进行限制,在消费者满足活动条件后,又以不符合参与活动资格、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有限制等不予兑现承诺,从而构成违约。
某商家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只要将活动内容分享到朋友圈,并累计点赞28个,就可以低价领取生蚝”。消费者易女士完成集赞数量后,支付49.6元购买了5公斤生蚝,约定提货时间是8月3号至8月4号,领取时商家却告知已经领取完毕。商家辩称没有预料到会这么多人参与活动,因此生蚝准备数量不足。经调解,商家兑现承诺,易女生如约领取生蚝。
李凊提示消费者,遇到此种情况时,可以与商家交涉,要求按照宣传信息兑现承诺。若商家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兑现,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请求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