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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 让小龙虾跳过“食安门”
江苏消费网 (2019-07-3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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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批小龙虾没有进货凭据”“小龙虾成品必须放冰柜冷藏”,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十三香小龙虾店”,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出整改意见书,要求该店立即进行整改。这是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小龙虾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生的一幕。记者近日获悉,7月以来,该局全面排查区内61家制作售卖小龙虾的餐饮服务单位,让小龙虾能跳过“食品安全门”,让消费者放心食用。

  近年来,小龙虾跃升夏日美食界“C位”,深受消费者喜爱。一些网红小龙虾店更是人气爆棚。这些小龙虾质量合格吗?商家制作流程规范吗?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7月以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针对小龙虾的专项检查,经前期摸底排查,辖区共有61家餐饮服务单位制作售卖小龙虾。集美区各市场监管所在日常检查中对这些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排查,严查不规范经营行为。执法人员结合辖区网格化监管系统,以小龙虾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严禁辖区制作售卖小龙虾的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使用来源不明、死亡、变质小龙虾,以及使用洗虾粉等违禁物品清洗小龙虾等行为。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辖区小龙虾外卖热销的餐饮店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查看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小龙虾及其他食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处理区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等方面。7月17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了几家小龙虾外卖热销的餐饮店。在“堕落小龙虾”集美加盟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预包装小龙虾食材放置于地上;垃圾桶未加盖,冰箱表面污垢未清洗,生熟标志不清;无保洁设备设施,盛放餐具的货架脏乱。在“虾鱼食代”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3名从业人员中有两人无健康证,且商家无法提供小龙虾和调味包的进货票据。执法人员当场开具监督整改意见书,要求上述商家就相关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工作。

  此次检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还委托第三方抽检机构对小龙虾进行快检,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西林代谢物等项目,快检结果均合格。

  小龙虾虽然好吃,但也不能乱吃。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还在社区、重要商业地段、餐饮场所发放小龙虾消费提示,从小龙虾选购、食用、搭食、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科普宣传,提醒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小龙虾,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求经营者从正规渠道采购小龙虾,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记者张文章)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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