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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用了闺蜜推荐的化妆水脸上长水泡
江苏消费网 (2019-06-19)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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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肖谐 记者 刘国庆)在闺蜜的强烈推荐下,刘小姐买了一款化妆水,然而使用不到一个星期,整个脸红肿伴水泡,奇痒难忍。

  最近,刘小姐的闺蜜一直向她推荐一款化妆水,声称比一线大牌还好用。经不起再三推荐,刘小姐花3000元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夏城路一化妆品店买了两瓶瓶身上全是外文的化妆水。

  然而使用几次后,刘小姐的脸部红肿,有灼烧症状,随即去医院检查。医生表示,从症状看是化学品中毒,必须马上治疗。为此,刘小姐连续挂了5天水,脸才消肿并逐渐恢复。

  事后,刘小姐的家人找到那家化妆品店,要求退赔,却被拒绝。于是,又找到推荐购买的刘小姐的闺蜜,可闺蜜听说这些情况后态度陡然发生转变,一推了之。刘小姐的家人了解到,这家店的营销模式就是通过熟人推荐,然后“杀熟”拿回扣。协调退赔无果后,刘小姐的家人投诉到武进区消协。

  消协的工作人员接诉后,告知经营者,店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服务、设施和场所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店方出售的化妆品渠道必须正规,应尽量准备各类化妆品小样,让顾客先行试用,不出现过敏症状后再行销售。销售前要多了解消费者的体质肤质,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适应各类化妆品,也不能借因人而异可能会过敏,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记者了解到,经协调,商家退还2600元。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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