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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心”“拉人头”被罚50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9-05-1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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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贵阳讯(记者刘文新)贵州爱无尚区块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州爱无尚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众筹,参与者在缴费后获得相应的产品及“爱心”,形成上下层关系,并从中收取静态及动态收益。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其行为具有组织、策划传销特征,近日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0.52万元、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11月3日,贵州爱无尚公司通过开设的“爱无尚商城新零售专区(平台)”进行众筹,规定参与者在缴纳50元至3万元不等的众筹款后,就可取得加入和参与活动的资格,获得相应的产品及“爱心”,会员之间形成上下层关系,并从中收取静态及动态收益。

  2018年5月15日,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初步认定贵州爱无尚公司涉嫌传销,于是立案调查。

  调查显示,该项目规定参与者(会员)最少需缴纳众筹金额50元,每日3万元封顶,每个账号10万元封顶。会员如果只缴纳50元,无法获得产品,但可获赠80个“爱心”;缴纳100元可获得相应产品,并获赠160个“爱心”,依此类推,缴纳3万元可获得相应产品,并获赠4.8万个“爱心”。1个“爱心”代表1元,爱心积分满50的倍数可提现,提现需扣除10%的平台维护费、10%的消费积分,消费积分可用于商城消费。

  另外,根据该平台的规定,会员可直接或间接发展10层人员,形成上下层关系,并从中收取静态及动态收益。动态收益又分直推奖、领导奖、股东分红。直推100人且团队成员达1000人,可获得每月团队总业绩的3%奖励。

  贵州爱无尚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主动关闭网站平台,当时已发展会员4056人,共12个层级,收取会员费90.52万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贵州爱无尚公司的加入方式、组织方式、计酬方式等,符合传销特征,近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90.52万元,罚款50万元,并将其涉嫌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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