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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报道追踪:退房容易可我的贷款记录怎么办
江苏消费网 (2018-11-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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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昆仑域的首套房业主退房之后便丧失了“首套”资格。

  谁能想到北京二环边一房难求的高档楼盘昆仑域,只过了一年,就因为住房质量货不对板遭业主嫌弃,从托关系买房演变为集体退房。9月20日和10月18日,本报曾就“北京华润昆仑域质量风波”做过两次相关报道。

  想退房并非难事,但是由于牵扯到贷款等复杂手续,业主退房的要求变成拉锯战,甚至还会影响后期再次购房。业内人士呼吁,楼市降温将使得退房诉求频繁出现,鉴于此,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涉及退房的新规则,查缺补漏,要让退房可以像商品退货那样规范化操作。

  从抢房变退房

  北京西二环边上的绝佳位置,曾让昆仑域楼盘炙手可热。2017年8月,昆仑域拿到预售证,获批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9.5万元。与周边二手房相比,这一价格的确高;但如果被定义为二环边上的豪宅,再加上周边丽泽商务区的规划配套,大多数人都会认为“物超所值”。

  “如果一套豪宅原本每平方米想卖11万元,现在被政府限价到每平方米9.5万元,谁能不动心呢?”当时托关系才买上房子的业主刘先生回忆称,昆仑域前期宣传项目为“顶配”,销售人员称项目原本定价为11万元/平方米,但最终获批9.5万元/平方米。在这样的“被降价”背景下,项目根本不愁卖,开盘当天即售罄。

  一年前排队签合同时还觉得自己捡了便宜,如今很多收房人却感觉吃了亏。

  自从今年2018年9月8日迎来业主参观日后,昆仑域售楼处就没有清静过。业主看房后认为昆仑域在电梯间、消防楼梯、一层大堂、外墙、绿化等方面配置“降档”和“缩水”,之后百余位业主拒绝收房。

  针对昆仑域项目业主的维权,华润置地于10月13日给出了解决方案:10月20日前选择退房还是收房,不选择就是默认收房。据笔者了解,华润将给予退房业主提供4.35%的补偿利息。

  10月20日,在华润置地许诺退房的最后一天,一共有328户业主到场。据参会业主向笔者透露,当时大概有50至60户业主选择退房,再加上从10月8日开始陆续退房的业主,退房总比例可能达到了20%-30%。但另有接近华润的人士表示,目前实际退房户数并没有那么多,仅有40套左右。

  不退房的业主委屈求全

  “我们没退房,因为退了可能就真的没办法再在北京买房了。我们也还没有收房,因为昆仑域的质量太让人失望,只有整改满意了我们才会收房。这种左右为难的感觉谁能理解?”接受笔者访问的多位业主如此表示,他们希望华润拿出最高水平的团队和施工质量去进行整改,希望华润不要寒了业主的心。“后期如果整改不达标,把我们逼急了会有更大的反弹。”

  在与业主们的交流中,笔者发现,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虽不同,但各有各的难处,他们面临着结婚或者孩子读书等更为实际的问题。面对好不容易买到的房子,他们只能对华润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不舍得退掉。看得出来,那些不退房的昆仑域业主只是在现实面前“委屈”自己。

  一位没退房的业主告诉笔者:“我买这套房就是自住,现在北京市内新房那么少,我不会退,但希望华润能担起央企的责任,把承诺的做到位,把房子整改好。”“我没退房,但不代表我认可华润目前交付的品质或者说承诺的整改。”该业主表示。

  还有的业主无奈地说:“卖方市场,品质还能期望什么保障呢?业主们还是自行降低期望值吧。”

  退房后贷款记录难消除

  楼市红火了这么多年,置业者对于一路看涨的房价已经习以为常。尤其是在北京,退房现象比较罕见,此次昆仑域业主的退房要求引发了不少新问题。“还有很多业主在观望,想看看开发商的整改提升措施能不能真正到位。”业主代表林先生介绍,也有一些业主坚称开发商给出的退房方案不合理,所以拒绝签订退房协议。

  “我的购房贷款利率是按照五年期利率上浮20%,但是退房方案上只按照一年期基准利率给我补偿利息,这不合理。”这位业主代表说。

  笔者在昆仑域售楼处看到业主提及的退房方案:10月8日至10月20日到售楼处签订退房协议,之后双方办理解除按揭借款合同、提前还贷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开发商在14日内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方案中披露的利息计算方式是“已付购房款(贷款客户包含贷款已到账部分)×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60×计息天数”。

  央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4.35%,而五年期利率是4.9%,上浮20%后则变成了5.88%。对于总价动辄千万元的昆仑域来说,这笔利息差不算小数。

  让业主纠结的另一难题是央行征信系统里的贷款记录。根据北京等多地楼市的限购政策,购房时都是“认房又认贷”,无论购房人名下是否在北京有住房,只要在央行征信记录中查到有住房贷款记录,就会被认为是“非首套”,不能享受房贷利率优惠。

  这样一来,贷款购买昆仑域的首套房业主,退房之后就丧失了“首套”资格,再买房将不能享受最低4成的“首套房”首付比。要是买普通住宅,最低首付比会提高到6成;要是买非普通住宅,更是提高到8成。“在北京,首付提高20%或40%,往往就是几百万元,让人如何能够承受?”一位业主说。

  这也是目前业主与开发商的争论点所在,而华润置地相关负责人直言,涉及到贷款记录方面的问题,开发商无法解决。

  (康安)

  ●相关链接

  责任判定成退房关键

  “电商平台早就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可是签了买房合同如果想退,难于登天!”有过置业经验的消费者大多有这种感受。

  在不少法律人士看来,完善退房条款和操作规则,是减少开发商与业主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尤其在楼市降温的敏感时期。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毕文强表示,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买卖,因为其交易周期长,涉及资金量大,技术问题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所以对程序要求比较严格。按照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退房:一是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三是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四是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

  期房是可以申请退房的,不过要根据退房的原因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出现退房情况归集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购房者违约;二是卖方违约;三是双方都不违约,但双方就退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四是双方都违约,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在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以及房屋建设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

  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问题。

  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前期宣传与实际不符是楼市中常见的纠纷之一,关键是业主要有足够证据,才能判定责任、进行赔偿。”毕文强说。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正常房屋买卖过程中,退房是合法的。但退房周期长,又牵扯到银行等方面,阻力较大。建议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退房过程中涉及的利息如何补偿、贷款记录能否清除等问题,让退房流程更规范、更易于操作。

  (康安)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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