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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

优步和滴滴合并之后 补贴和安全一个都别少
江苏消费网 (2016-08-1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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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武晓莉

  “被你一说吧,还真觉得现在好像优惠幅度没那么大了。”平均每天用四次滴滴专车的北京律师姜维对记者说。

  紧随着网约车合法化而来的新闻就是,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双方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但根据易观智库发布的2015年专车市场报告,滴滴专车以85.3%的订单市场份额居行业之首,Uber和易到用车分别以7.8%、3.3%位列二、三位。滴滴、Uber中国合并后,将占据93.1%的市场份额。

  如此之高的市场份额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垄断暂且不说,面对三家变两家的网约专车市场,用户仅仅希望,补贴和安全,一个都不要少。

  两家合并后真得涨价了

  “我喜欢叫车服务,简直是太方便了。”住在北京郊区的姜维律师,每天要上下班或者出去办事,老婆孩子在美国。今年他卖掉了车,成了一个忠实的滴滴专车用户。

  约车方便,价格合理,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姜律师这样的用户来说,涨价就意味着长期多花钱,是他最不乐见的了。但事实上,滴滴优步合并后,各地均有乘客端涨价、司机端降低补贴的情况出现。

  在乘客端,涨价表现为乘车折扣取消、溢价情况更多以及分享的折扣券折扣明显降低等几个方面。

  姜律师的一位同学告诉记者:“他(姜律师)每天在群里发优惠券,我们也领着玩儿。但折扣明显少了,以前那种6折7折的,现在根本就没有了。”记者一看,果然都是9.7折、9.5折、9.3折的,优惠力度很小。

  而在司机端,一名上海的滴滴司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网约车新政出台后,滴滴也降低了对司机的补贴,以前每单最高奖励可达35元,现在每单奖励的上限是30元,高峰期间对司机端的补贴也降低了。

  对于价格问题,滴滴方面表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作为市场推广的方式之一,针对乘客的红包补贴和司机的奖励将继续发放。而且,此前由于各个城市不同时期的市场和交通情况不同,各地具体的补贴和奖励状况也会根据市场情况波动和调整。

  涨价势必带来后续问题

  “我大多只用滴滴专车。”姜维律师说:“传统出租车我不太信得过,因为我多数时候是十几二十几公里的路程,曾经有疲劳驾驶、开飞车、车辆失修、不开空调、司机挑活儿等等不愉快的消费体验。”

  但伴随涨价、降低司机补贴而来的,是一些优秀的司机不再愿意做专车司机了,取而代之的是新手、外地司机等,而不安全、消费感受差等问题随之频繁出现。

  天津的滴滴司机杨先生说,专车司机赚钱主要靠补贴,但是过去满16单的接单奖励取消了,现在要满26单才会有奖励,早晚高峰的补贴也从1.5倍降到了1.3倍。杨先生说:“现在要比原来多跑4个多小时才能拿到补贴。假如以后收入再降低,就得考虑考虑‘跳槽’了。”

  记者一位朋友前几天用优步约车,就碰上一个新手。“他显然是新手,不会看GPS、不系安全带、驾驶时长时间接电话,还当着那么多人边追边叫我给他好评价。”

  记者在广州叫的专车司机,自己说是番禺的,却一口河南口音。自己不认识路,为了省流量,居然建议记者帮他导航。

  专车安全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网约车安全性问题并不是合并的结果,但合并之后出现的外地司机、新手司机增多,审核难度增大等后续问题,无疑给专车安全雪上加霜。

  北京的李女士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觉得后怕的经历。

  她5月去广州花都出差。晚饭后,她在酒店通过滴滴平台约了一辆出租车,但来酒店接她的出租车号牌和平台显示的车号完全不一样,司机称今天车限号,等上车后她才意识到出租车不限的,自己可能上了辆冒牌车。车到目的地后,司机也没有主动给发票。

  同样情况,李女士在约滴滴快车时也曾遇到过两次,司机的回答都是一样:今天的车限号,开的是另外一辆车。

  作为乘客的她非常担心,“司机在注册时用一套资料通过审核,而实际情况很难有人知晓。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很难设想。”

  近日就有报道称,深圳的刘先生去注册网约车时,才发现自己的车牌号已经被人冒用注册过了。而这样的情况在重庆、长沙、广州等地均有出现。

  目前网约车暴露出的最大问题就是乘客安全问题。李女士认为,虽然新规对网约车驾驶员的准入资格做出一系列明确规定,如果不加强管理,即使有审核,也容易形同虚设。在安全管理方面,作为新兴业态的网约车不应成为法外之地。

  合并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后,是否可能在未来提高价格?会不会操纵市场价格?消费者的普遍担心,看上去正在变成现实。

  而对于此次合并是否构成垄断,在近日举办的“反垄断部门是否应叫停滴滴Uber合并特别研讨会”上,十几位业内专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网约车刚刚合法,但却马上进行经营者集中,实际上就增加了不利于消费者的可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损害。”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丛立先认为,对于两家的合并,商务部应该主动有所作为,给社会、给广大消费者一个说明。

  互联网实验室主任、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兼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方兴东的观点更激烈。“滴滴Uber合并是全球互联网竞争的巨大倒退。”他认为,对消费者来说,打车软件的出现,可以说是互联网让消费者受益最明显的一件事,也是互联网对传统产业变革冲击最大的一件事,而如今却虎头蛇尾。从产业发展来说,会给中国乃至全球互联网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从长远来说,只有这两家公司在全球展开竞争,对产业发展、对消费者、对双方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董正伟认为,即便是主管部门通过反垄断审查,也要符合严格的条件,比如要求合并双方相互承诺,不在世界范围内划分市场。在价格制定方面,承诺约车平台不干预任何价格行为,约车、出租车经营人和消费者自行商定价格等。

编辑:许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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