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珍祥)12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集中开展农村和城乡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期间,将通过重点检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严肃查处并曝光违法案件,惩处违法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使农村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经营者诚信档案,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要提升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总局数据标准,积极推进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加大可追溯监管力度,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专项整治期间,将重点加强对涉农重点商品监管,加强侵权假冒商品源头治理整顿,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配合,及时处理侵权假冒商品,广泛开展农村市场打假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