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江阴市消委会积极开展新《消法》宣传工作。通过与新闻媒体互动,开设空中热线、市民论坛、案件聚焦等宣传栏目;召开通信行业、家装行业、旅游行业、流通行业等座谈会;编印《消费之友》特刊,举办3·15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消法》。目前,江阴市消委会已开展新《消法》讲座21次,与新闻媒体制作宣传栏目7次,开展行业座谈会9次,举办广场宣传活动15次,编印宣传资料2万份,新《消法》在江阴已渐入人心。
增强责任意识
新《消法》颁布后,江阴市消委会便及时召开全市消委会系统工作会议,对如何加强学习新《消法》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部署,并将此项工作列为消费维权的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消委会统一思想,重视消费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消费宣传教育工作是促进消费理念更新,引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的需要;是提振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扩大消费的需要;是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推动生活消费的需要;是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江阴市各消委分会也增强了责任意识,正确处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的关系。在强化社会监管的同时,积极发挥各消委分会密切联系广大消费者的优势,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新《消法》宣传教育活动。
为把新《消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江阴市消委会根据上级消协的工作部署,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时,江阴市消委会还对各基层消委分会实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制度,并制定了《消委条线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极大地促进了新《消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
确保取得实效
江阴市消委会先后出台了多项活动实施方案,致力于把宣传工作抓出成效。制定了《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的通知》,在全市发出《深入开展“红盾社区行”宣传活动实施意见》,并与教育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落实开展青少年消费教育活动意见的实施方案》。这些有力的措施,对全市做好新《消法》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江阴市消委会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通过开展“协作媒体强化宣传”、“关爱老人理性消费”、“服务社区引导消费”、“倡导诚信守法经营”、“维权进校教育指导”等新《消法》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广大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消费者对新《消法》的认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而且提高了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使其能够依据新《消法》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同时还发挥了行业协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利用新《消法》有效规范行业行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沈纯雅 苏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