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信息要闻 >> 正文

信息要闻

工商查处“傍名牌”五大典型案例
江苏消费网 (2014-05-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资料图片

 

案例一:

 

空壳公司监制“美赞臣”

 

2013年4月,广州市工商局收到商标权利人的投诉,反映某贸易公司销售“美赞臣”婴儿草本多效金露、婴儿草本多效爽身粉等产品,其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有“美国美赞臣有限公司授权监制”字样,而美赞臣有限公司声明与该公司无任何关系。

 

通过调查,一个坑害婴幼儿的产品生产企业浮出水面。经工商执法人员查实,该贸易公司在香港注册“美国美赞臣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员工,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经营活动,系在香港注册的空壳公司。该贸易公司委托某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为其生产“美赞臣”婴儿日化产品共计6500瓶,未进行监制等经营活动。

 

广州市工商局对该公司的虚假行为予以查处,并对“傍名牌”婴儿日化用品下架封存。

 

案例二:

 

8万瓶水与“康师傅”撞衫

 

 

今年1月14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商分局查处广安云霄水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美多康”饮用纯净水1700件,共计40800瓶,“印天山泉”饮用纯净水 1700件,共计40800瓶。

 

经查,“美多康”饮用纯净水整体包装装潢,与知名品牌“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包装装潢相似;“印天山泉”饮用纯净水整体包装装潢,与知名品牌“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包装装潢相似。

 

案例三:

 

无照销售侵权玉米种子

 

 

2013年3月18日,山东省平度市工商局根据市民举报,查获王某无照销售假冒“秋乐”“隆平高科”“屯玉”“奥瑞金”等注册商标玉米种子,经商标所有人鉴定为侵权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构成了无照经营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商机关取缔当事人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侵权玉米种98包(共计1960袋),侵权小包装袋440个,大包装袋22个;对其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对其侵权行为罚款3.01万元,合并罚款5.01万元。

 

案例四:

 

法国“雅诗兰黛”香港授权

 

 

 

去年,江苏南京秀妍美容美发公司销售一款小包装的“法国雅诗兰黛·悠莱”产品,宣传其是国际知名品牌“雅诗兰黛”的专业线产品,且外包装上与“雅诗兰黛”近似。在该产品的标注上,则标明由“法国雅诗兰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授权。

 

然而,南京工商部门调查发现,所谓的“法国雅诗兰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实是在香港注册,与国际知名品牌“雅诗兰黛”并非一家公司。工商机关随后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

 

南京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假洋品牌”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信赖“洋货”的心理,通过在香港或者境外注册公司和品牌,在境内生产商品,在销售时却对产品伪造“洋货”的身世。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要仔细辨别,勿盲目相信所谓的“洋品牌”。

 

案例五:

 

“四川干妈”傍上“老干妈”

 

去年9月,贵阳南明区工商分局接到权利人举报称,四川省眉山市有3家企业生产的豆豉辣椒,其瓶贴上所用商标与该公司生产的风味豆豉辣椒瓶贴商标相似,给老干妈公司造成了不利影响。

 

执法人员随即对4家公司的产品瓶贴商标进行了认真的比对与分析。对比发现,涉案3家公司——四川省眉山市宏腾佳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干妈”豆豉、川外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川干妈”风味豆豉及好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家香干妈”风味豆豉,与南明“老干妈”商标在构成要素、排列、整体外观等方面无显著差别,且使用在相同类似商品上,极易导致公众的混淆。

 

随后,南明区工商分局一行4人远赴四川省眉山市跨省维权。在当地工商部门配合下,共收缴侵犯“老干妈”商标专用权标识137500张,成品1023件,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编辑:薛晶晶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