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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全国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
江苏消费网 (2014-05-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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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日前发布。该白皮书显示,全国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3141件,涉案金额11.2亿元。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77件、涉案金额2.8亿元。其中,全国工商系统在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中共查处侵权仿冒案件2.96万件,案值7.44亿元。

 

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傍名牌”的打击力度,但在我国的一些一线城市,要买一个国际品牌的冒牌货,依然比较容易。如何才能尽快把“山寨大国”的名字除掉?对于这个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表示,侵权假冒是全球性问题,打击假冒伪劣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工商机关一直将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作为保护的重点,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治本措施,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

 

 

 

严查民生商品

 

 

 

 

近日,四川省工商局转发了《工商总局关于部署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化肥、农药、农膜为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品种,严厉查处虚假标注、虚假广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傍名牌”等违法行为。

 

农资、日用百货商品和食品,种类繁多,商品丰富,需求量大,属快速消费品,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也是仿冒行为易发高发的商品。近年来,工商机关一直把民生商品作为打击“傍名牌”的重点。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年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各地工商机关以各大商场、批发市场、星级酒店、五金城等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查处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商品。

 

针对当地实际,甘肃工商2013年对辖区内各商场、超市、服装店、电器店、建材店、手机店、农资经营店及各类专卖专营店、加盟店等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服装鞋帽、箱包、农资、名酒、手机等商品上发生的“傍名牌”行为。山西省工商部门则重点对各级市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假冒、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在打击“傍名牌”、清除“山寨货”专项执法行动中,重点检查了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重点关注食品、洗涤用品、建材、服装以及其他日用品,对容易被“傍名牌”的营养快线、旺仔、洽洽、脉动、康师傅、小浣熊、五粮液、泸州老窖、飘柔、百事可乐、雪碧、雕牌、999皮炎平、特仑苏、六个核桃、蒙牛、玉兰油等17个品牌,以及青岛市的驰(著)名商标产品,进行了重点检查。

 

据统计,在全国工商机关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1.61万件案件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需求量大的日用百货商品和食品“傍名牌”案件超过案件总数的58%。

 

剑指名牌“李鬼”

 

“傍名牌”,顾名思义,仿冒的是知名品牌。“卡丹”到处有,“狐狸”漫山走;“老爷”被偷车,“鳄鱼”全国游;“金利来”,愁!愁!愁!这首早年风靡全国的打油诗形象地道出了名牌“李鬼”的猖獗。

 

自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各地工商机关对涉嫌仿冒中信、香飘飘、西蒙等典型“傍名牌”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先后组织相关地方对侵权较为普遍和严重的“赣南脐橙”“中国黄金”“PARADIS”“法国轩尼诗”等商标案件进行重点查处。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称,从工商机关去年4月到7月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情况看,假冒驰名(著名)商标案件仍是“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其案件数、案值、罚没金额均占到全部案件的六成以上,因此仍然是打击“傍名牌”行动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型。

 

对此,各地工商机关加大了对名牌保护的力度,敢于对“傍名牌”大案要案亮剑。以四川省工商局为例,该局通报的“傍名牌”十大典型案件中,就涉及西门子、特仑苏、六个核桃、康师傅、农夫山泉等知名品牌。广东省广州市工商机关狠抓松下、美赞臣等一批“傍名牌”大要案查办,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收到壳牌公司、大旺食品公司、美国WD-40公司、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广交会)等多家知名企业的感谢信。

 

目前,国内消费者普遍的观念是,洋品牌代表高端、时尚、高品质,部分商家为了迎合消费市场,将自己包装成“洋品牌”,以牟取暴利。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工商机关自去年3月至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虚假标识进口洋品牌商品专项执法行动。广西、贵州、浙江、海南、山东等地同时开展了针对服装、箱包鞋帽、化妆品等商品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

 

完善办案机制

 

 

 

随着网络市场的高速发展,许多“傍名牌 ”商品转移到网上销售。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名牌更具隐蔽性,不易被发现。

 

为此,江苏省工商系统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将互联网领域作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阵地,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实现案件调查过程信息化,收集及固定电子证据,加大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傍名牌”商品的查处力度,无锡市工商局还查处了利用微信平台销售假名牌案。

 

上海市工商机关也突出了网上巡查,重点整治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傍名牌”商品违法行为。去年6月,上海市工商局接到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举报,称淘宝网上14个卖家销售假冒其公司的商品。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并在第一时间向国家工商总局汇报,并与浙江省工商局及杭州市工商局约谈淘宝网站相关人员。在获取了全部售假网店IP注册地址信息后,上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赴河北省沧州市,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下,一举捣毁销售假冒尚赫公司产品的黑窝点,查获货值50万元的假冒商品。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基础软硬件支撑平台已经搭建完成,执法案件查询统计、执法案件协办督办及执法案件分析等软件开发完成,初步确定执法平台案件统计指标规范,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信息共享预留接口。

 

除了信息化建设和跨地区协作,各地工商部门还创新完善了办案机制。针对“傍名牌”新现象,江苏省工商局加大上下联动和跨部门执法力度,共享信息和办案资源;建立公平交易执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派员深入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做可行性指导,避免错过案件调查取证的“黄金时间”。广州市工商机关在全市主要批发市场深入推广“两书五制”制度,实施“信用承诺公示制、商标维权联络制、违法主体退场制、商标授权备案制、市场开办方问责制”。

 

加强宣传教育

 

在对“傍名牌”重拳出击的同时,各地工商机关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在媒体曝光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识假辨假知识,营造打击“傍名牌”的舆论氛围。

 

吉林省各地工商机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宣传专项执法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刊发各类整治信息和稿件189篇。其中,白城市工商局举办了“专项执法行动宣传日”,共设立咨询宣传台8处,发放宣传单1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解答消费者咨询1000余人次。

 

广州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净化市场环境”志愿服务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微博等形式发布防止“傍名牌”的“营商警示”;累计举办打击“傍名牌”专题培训、讲座和现场会40多场,派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发布商标微博、标语和公益广告1000多条,培训达5000多人次。

 

通过强化法律宣传,现场演示辨别“傍名牌”技能,增强了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使消费者能够更好地甄别名牌产品和侵权产品的区别,自觉抵制“傍名牌”产品。(聂国春)

 

名词解释

 

何谓“傍名牌”?

 

“傍名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商业现象,主要指将驰(著)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字号,以便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试图使消费者误以为著名的品牌就是该公司生产的,从而扩大销路牟取利润。

 

“傍名牌”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冲突。由于两者均属商业标识权,但注册机关不同,且企业名称登记实行分级管理,相同汉字很可能由不同经营者分别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注册或者作为商标注册。而恶意“傍名牌”的经营者,故意将他人的驰(著)名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进行注册或使用,误导公众。

 

“傍名牌”最早出现在1999年底,发生在当时非常火爆的VCD产业,后来逐渐蔓延到服装、食品等各个行业。此后,“傍名牌”现象不断翻新,仿冒者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受到“傍名牌”困扰的国内外名优企业越来越多,查处难度越来越大。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傍名牌”的典型特征主要有:假冒驰名(著名)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仿冒知名企业名称;通过制造市场混淆进行不正当竞争。 (周重耳)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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