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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投资69800元,便可获得1040万元巨额回报,这就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将一盘踞在该市数十个小区、涉案人员达1000余人的1040工程特大传销网络连根拔起,抓获核心传销犯罪嫌疑人15人,捣毁传销窝点17处。
不过,就在执法人员加大打击1040工程传销骗局的同时,一些人却仍然在向亲友宣传这一“国家工程”。近日,本报编辑部就接到了好几位读者有关1040工程的咨询。
1040万元?
王先生近日很纠结,到底该不该把钱借给铁哥们小张。
小张前不久在朋友的介绍下去了武汉“做生意”,几天前给王先生打来电话说,在武汉这边找到了一个非常不错的投资项目,但自己本金没带够,希望能向他借点钱。
对投资很感兴趣的王先生一下来了精神,便追问小张到底是什么项目?小张随后告诉他,这是一个国家工程,参与投资就有可能拿到最高1040万元的回报。
1040万元?素来关注新闻的王先生对这个数字感觉并不陌生,上网一查才知道,这很可能是一个各地执法部门打击的1040阳光工程。“如果真的是传销组织,那么把钱借给小张,很可能害了哥们;如果不是,不借又怕伤了哥们感情。”犹豫再三,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求助,想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传销;如果是传销,如何才能帮到小张。
与王先生一样,陈小姐也向中国消费者报询问有关1040万元高额回报的事。“朋友和我说,入伙时先交69800元,购买21份份额,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当发展到10个老总级别时,便可以拿着1040万元的回报离开。”陈小姐说,她听了好几次也没明白这个“资本运作”是怎么运作出1040万元的,请问这是真的吗?
记者了解到,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所谓的“1040阳光希望工程”;也称为“自愿连锁经营业”、“自愿连锁销售”或者“纯资本运作”。而一般人称其为1040工程,缘于其最终高达1040万元的回报。按照介绍人的说法,当成为老总后,其直接或间接吸纳的金额已经达到了25407200元,其中45%上缴国税,剩下10%上缴个人所得税,这样个人将会得到 25407200*(1-45%-10%)=11433240元,折去各项所谓的费用后会得到1040万元。
到底能否拿到这个高额回报呢?不妨来看看所谓的老总们怎么说。日前,江苏溧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传销案进行公开审理,郑某等3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根据法院判决书,郑某等3人从事的是对外宣称“1040工程的自愿连锁组织”,在投资两年、3人均晋升为老总后,他们才发现1040万元是个遥不可及的梦。为了早日脱离这个传销组织,郑某等3人去年9月来到溧阳公安局自首。
国家工程?
在几位读者的咨询中,他们均提到了一个说法,1040阳光工程是一个国家工程。事实上,这个“国家秘密政策”的传销谎言,已在北部湾的上空幽魂般盘旋多年。
在执法机关查获的《中国特色北部湾资本运作》、《法制下的资本运作》等传销组织宣传材料中,有关1040工程是“国家秘密政策”的说法显得十分“神秘”,其大意是:由外来人口在广西北海操作近4年的这个项目,实际是由国家操盘,在北部湾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国家秘密政策”,目的是利用该项目为北部湾吸聚资金,带动北部湾的经济发展,实现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我国的改革开放,第一极在深圳;第二极在上海,新浦东;第三极是渤海湾,滨海新区,现在非常漂亮;第四极就是北部湾。国家给了北部湾四大政策,包括外交权、土地改革权、行政体制改革权和金融制度创新先行先试权。”郑某交代说,他在给下线讲课时就重点讲金融制度创新先行先试权,“实质就是虚拟经济,我们叫资本运作,这是1992年国家花了29亿元从美国引进来的,国内的经济学家又花了三年时间研究如何借鉴实施。1995年,国家开始在广西的玉林做试点,到1996年下半年才正式移到北海”。
为了证实这一说法,该组织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规定外国人、少数民族、现役军人和公务员、两劳释放人员、广西本地人等五类人不能做,要求所有入伙及分配均通过工商银行平台操作,入股资金拿出45%来缴纳国税等。
北海的“资本运作”到底是不是“国家政策”?政府是否真的暗中给予保护和支持?对此,北海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组织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如何缴税?通过工行来操作,不过是他们欺骗的一个幌子而已。北海市一直对1040工程保持高压严打政策,所谓“国家支持”的说法不值一驳。
广西南宁警方2011年也对新华社记者表示,“资本运作”通过捏造和歪曲国家政策,给其套上合法的外衣;同时,把工商、公安部门对个别举报难以取证,说成当地政府“默许”;把传销人员的大量存在说成是有助于拉动当地消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受当地政府欢迎。实际上,政府打击传销态度一直很坚决。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连续多年将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的聚集型传销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人际传销!
据了解,与传统传销“骗新人、限制人身自由、叫家人汇钱”等手段不同,1040工程采取的是以“购买份额”多少来决定成员“地位”的模式发展下线,其成员明显具有“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的特征;而他们的掳获目标,也多是全国各地“成功人士”、“优秀人才”,其中不乏离退休的政企干部。传销正在这里变异,走向高端;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素质相对较高,所以他们才懂得国家政策的重要性。
不过,业内人士告诉记者,2003年之前从事1040阳光工程行为的人每个人只能做一份,每份交3800元,这就需要发展600名下线才能成功。此后,为了降低成功的难度,1040阳光工程行为推出了“高起点”,即可以多份购买,花69800元购买21份,只需发展下线29名就可赚到1040万元。“高起点”让参与者看到了成功的希望,认为这是短平快的“资本运作”,从而蛊惑了大批人加入。然而,“高起点”也把很多加入者深度“套牢”,让很多人负债累累,没有退路。于是,在一个窝点被政府取缔后,他们又换一个地方继续疯狂发展下线。
在多地法院看来,这种依靠发展下线的方式赚钱的方法与其他传销活动并无二致。记者查阅多份法院相关判决看到,法院均将所谓1040工程认定为传销,理由是其以“纯资本运作”的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了三级以上的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冬在去年的打传专项行动总结会上也表示,所谓的的资本运作是一种传统传销的“变种”。传统的传销一般以物品作为依托,1040工程传递的虽是一些所谓的资本,但其本质还是一层一层的,上层吃下层的钱,属于传销性质,公安机关将对此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