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消费者刘先生诉“恒源祥”衬衫纤维含量标识不符合,要求销售者双倍赔偿的起诉已经正式立案。
据悉,2014年2月7日,原告刘先生在北京中商上科大厦有限公司商厦购买了两件“恒源祥”衬衫,其标注成分为“面料:棉60%、聚酯纤维40%,里料:81%聚酯纤维、19%棉,填充物:54%桑蚕丝、46%聚酯纤维”。后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衬衫纤维含量标识与实际不符,实测数据为:面料:棉100%,填充物:丙纶100%,中间层:42.2%桑蚕丝、57.8%聚酯纤维,判定不合格产品。原告认为北京中商上科大厦有限公司虚构商品性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双倍返还货款并赔偿检验费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