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震宇
日前,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条例 (草案)》),拟规定:地铁电梯、步行梯、通道、车厢内一律禁止饮食,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该意见稿公布后立刻引发巨大争议,赞成者认为禁止地铁内饮食很有必要,反对者则认为一刀切的管理方式不符合实际,且缺乏可执行性。
地铁吃东西惹人厌
在某国企工作的
乘客
年纪较大的苏阿姨则告诉记者,有一次她乘坐地铁,身边站的是对情侣,女孩在吃糖葫芦,结果因为人多拥挤,糖葫芦蹭在她衣服上,糖浆留下的污渍清洗起来相当费力。苏阿姨说:“在地铁里吃东西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我支持禁止。难道吃东西的人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吗?”
“禁食”的规定在网上也获得不少支持,新浪微博用户“白杨1541”就表示:“地铁里很拥挤,吃东西本来就是不妥之举。有人也许会说吃东西是自己的权利,不该禁,但是地铁是公共场合,不能因为自己吃东西而妨害了别人乘坐地铁的权利。在地铁内吃东西可能会产生垃圾,污染乘车环境,增加清理垃圾难度,耽误大家乘车。”
一刀切处罚招反对
虽然叫好的声音很多,但“禁止一切饮食,并对违反者处以罚款”的规定,也引发了不少质疑。
乘客
记者在北京市法制办官方网站上该《条例(草案)》的征集意见中看到,相当一部分留言是针对地铁禁食条款的。网友“海兴祥”的网友留言道:“希望把饮、食区别对待,禁止在地铁内吃东西大家基本支持,但比如药品、糖果等也不好禁止吧。北京城市这样大,乘坐地铁经常超过两个小时,不让人喝水的规定不够人性化。”
网友“李一男”则留言表示:“早高峰期间,由于时间原因,确实有部分人群有在车厢内吃早餐的客观需要,而且在其他时段,老人、小孩、病人等由于特殊原因,确实也有喝口水、吃点东西的需求,一刀切地严格禁止任何饮食,不够人性化,建议可以在地铁一列车的部分车厢允许饮食、部分车厢禁止饮食,照顾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在北京某机关担任公务员的
细化规则差别对待
公益律师董正伟对“地铁禁食令”表示支持,但对一刀切的处罚方式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董正伟认为,法规规定是否合适,要看其立法动机和目的,立法的动机必须是有利于公共利益,维护多数人利益。“既然要保护大多数人利益,就可能会让一部分人感到不满。地铁里比较拥挤,吃东西容易影响别人,吃完东西乱扔也不合适,所以禁食规定有其合理性。但是一刀切地禁止所有饮食,显得不够人性化,因为乘坐地铁的人千差万别,有人需要吃药,小孩需要喂奶……这一概禁止的话,过于绝对化。”董正伟认为,还需要细化规则,增加一些个性化的规定,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人。
至于该规定是否具有可执行性,董正伟也认为,地铁禁食并处罚,在实际中确实面临操作难的问题。“立法的目的不光是为了处罚,更重要的是代表一种态度。既然认为地铁里吃东西不对,就不能因为难操作而不管,而是要通过立法表明反对在地铁内饮食的态度,引导大家自觉摈弃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董正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