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田珍祥)1月9日-1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出席会议并讲话。马正其指出,各级工商部门要认清新形势,抓住新机遇,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改革发展,不断开创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回顾了2013年消费维权主要工作。马正其说,2013年,全国各级工商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主题和主线,深化效能建设,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果;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维护市场秩序取得新突破;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服务保障民生取得新进展;深化消费维权宣传与教育引导,消费维权效能有了新提高。马正其指出,二十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全国工商部门始终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统一,始终坚持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统筹,始终坚持强化监管执法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相促进,始终坚持行政执法与社会协同共治相结合,基本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和工作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马正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努力形成维权有力、监管有序、队伍有为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在全面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推进消费维权,努力实现在加强市场监管和工商职能转变中深化消费维权,努力实现在依法治国、社会共治的进程中强化消费维权,努力实现在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建设中提升消费维权,更好地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马正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社会共治理念。2014年,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新《消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要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重要保障。
广西、天津、辽宁、江苏、湖南、重庆、新疆7个省区市工商局的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