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孙进步和史建坤在广州举办的一次性保健品交易会上认识,随后两人建立密切联系。在徐州经营一家保健品店的孙进步,后从史建坤手中进得假药后,迅速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进入徐州县区的一些药店。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年底至2011年5月期间,被告人史建坤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电话联系、物流发货等方式多次向被告人孙进步销售左炔诺孕酮片(其中分为金毓婷、红毓婷、蓝毓婷)、米非司酮片(司米安)、米索前列醇片等假避孕药、假流产药。孙进步多次向邳州市、新沂市、睢宁县、丰县、沛县、徐州市铜山区等地多家药店、保健品店销售以上假避孕药、假流产药。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邳州向阳药店、新沂市幸福路保健店、睢宁县东南大药房、沛县东风西路福春药店、丰县扶风堂药店、铜山区泰山供销药店等30多家药店和保健品店牵涉其中。
邳州市药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二人销售的假避孕药和假流产药,原料主要是淀粉等东西,“基本没有避孕效果”。他告诉记者:“正品药店金毓婷的销售价格每盒约12元,红毓婷每盒约6元,蓝毓婷价格约5元。药店进货价也就比销售价低1元多。而孙进步和史建坤销售的各类毓婷每盒成本价也就1元钱。由于成本低廉,孙进步低价销售,因此能顺利进入这些药店。邢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