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3·15,今又3·15。
1993年10月,我国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至今已有18个年头。18年来,消费者在维权路上,充分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每年的3·15,《中国消费者报》都会以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呼吁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今年的3·15,我们与全国各地工商机关、消费者组织携手同唱一首歌。作为消费者,我们的心愿是:关注消费安全,促进和谐消费,希望全社会为消费者构建的消费环境越来越好。让我们共同期待!
北京
左图:北京市工商局局长 杨艺文
2012年,北京市工商机关围绕扩大内需、促进和谐稳定,统筹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各方力量,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构建立体化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进一步加强绿色通道建设,促进企业与消费者自行和解。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势,建立多元化的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优化行政调解服务,简化消费申(投)诉程序,提高行政调解效率。建立企业自行和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依托、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大力推进全方位消费维权组织体系建设。建立起政府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企业诚信自律和良性互动、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消费维权组织体系。
右图:北京市消协秘书长 董 青
多年来,消协组织高举消保维权的旗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执着、奉献、倾注全力。3·15凝聚了消费者的心愿。我们企盼,让消费者欣喜更多,困惑更少,让消费者付出的每一分钱,都得到等值的交换,让消费者的生活能多一点安心和幸福,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
天津
左图:天津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荣强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各级消协面临的新课题。2012年,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将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食品安全大家看”、“消费维权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与南开大学合作成立“绿色消费教育研究基地”并启动课题调研。力求通过有声有色的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为拉动经济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右图:天津市消协秘书长 王嘉杰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消协组织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将紧密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忠实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七项职能,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积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及时受理和调解消费纠纷,切实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努力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努力成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指导。
河北
左图:河北省工商局消保工作主管领导、副巡视员 陈润芝
3·15,这个无数次点燃消费者信念和勇气的节日,时刻提醒我们始终不能忘记肩头的责任与使命。2012年,河北省工商机关将打造“三位一体”的大消保格局,发挥消保部门的行政执法优势,12315的协调、调度、指挥优势,消协的社会监督优势,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着力解决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努力开创消保维权工作新局面。
我们坚信,诚信和理性的光芒将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我们坚信,我们的付出与汗水,会营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右图:河北省消协会长 孙 芳
2012年,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将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养,增强消费维权能力和效率;通过创新工作,提高消协组织影响力;通过依法维权,提高消协组织公信力;通过消费教育和引导,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观念;通过改善环境,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当好全省7000万消费者与政府的桥梁。坚定信心,努力向前。
辽宁
左图:辽宁省工商局局长 李成军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也是各项事业创新发展的精神旗帜。3·15作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标志性符号,它在中国的诞生、发展与创新,孕育和滋养了3·15独特的文化价值。3·15能赢得长久的敬意和保持长久的魅力,在于3·15维权文化的容量和力量。今天,当我们唱响提升工商效能建设主题的时候,融汇和赋予了3·15崭新的内涵,增强和担当3·15的文化自觉,3·15将永远放射出时代的光芒。
右图:辽宁省消协秘书长 齐本义
当“上帝”被无良的商家所侵害,无奈和悲哀难以名状。回望过去,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秉承“立足辽宁、服务全国”的维权理念,为消费者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有媒体赞誉“辽宁消协维权、全国百姓受益”。这是社会对辽宁省消协工作的鞭策和鼓舞。
又是一年3·15。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希望经全社会共同努力,早日实现3·15由饱含辛酸的维权符号蜕变成放心消费的代名词,使3·15永存美好。
吉林
左图:吉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孙景发
岁月荏苒,天道酬勤。2011年,吉林省各级消协组织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硕果累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严峻的考验。2012年,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将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锐意创新,认真履行消协工作职责。对内做好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对外加强与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增强消协组织公信力,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消费维权事业,共同为创造维权事业新的辉煌作出更大的贡献。
右图:吉林省消协秘书长 张光宇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年主题是“消费与安全”,消费者在选择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企业不诚信经营及各种巧立名目的欺诈。消协组织要不断创新维权模式,把坐等投诉改变为主动监督,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深入超市、集市,把力量和威慑力不断地放大,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开展消费教育,呼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只有经营行为得到了规范,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黑龙江
左图:黑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协副会长 刘玉华
3·15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黑龙江省工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12年“消费与安全”主题,和党中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和监督职能,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消费安全和权益受损害问题,通过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进一步健康较快发展,为人民福祉和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右图:黑龙江省消协秘书长 于伏龙
3·15对亿万消费者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对消费者组织来说就意味着责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观念的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各监管部门能恪尽职守,履行职责,我们相信,在3·15的旗帜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个健康、安全、和谐的放心消费环境一定会早日到来。
上海
左图:上海市工商局局长 吴振国
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引导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上海各级工商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扩展维权网络,畅通维权渠道,创新维权方式,提升维权水平,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右图:上海市消保委常务副秘书长 陶爱莲
201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与安全”确定为年主题,体现了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既是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的需要,也是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良好的消费环境是确保消费安全的前提,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把安全主题贯穿于全年工作,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积极协调和发挥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企业的诚信建设,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浙江
左图: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 吴国升
2012年,浙江省各级工商机关、消保委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消费安全、服务民生需求”为主题,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常态化、社会化、规范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为导向,开拓创新,积极有为,不断加强12315窗口建设,巩固“月月3·15活动”,充分发挥消费维权义工作用,探索推进城市和基层消费维权模型,强化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着力构建工商依法监管、企业主动自律、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有效监督的良性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好消费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右图:浙江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徐建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我们每一个社会个体的工作,它需要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怀着一颗爱心,秉承着一种信念来做。消费者组织的工作就是要最大程度地保护这颗爱心,把大家身上蕴藏的这种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巨大热情和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展好,让全社会的消费者群体都能来奉献爱和感受爱。
安徽
左图:安徽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协会长 金启建
安徽省工商机关近年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工商职能,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强化日常监管为切入点,推行全员责任制,构建责任工商,在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创新机制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上狠下功夫,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12年,我们要继续巩固扩大已取得的成果,全面履职,求真务实,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安徽经济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右图:安徽省消协秘书长 张 纯
2012年,全省各级消协将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能,认真开展组织建设、社会监督、事后救助、消费教育、宣传引导、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把消费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全社会普及开来,使之深入人心。突出重点,不断创新,针对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探索消费维权新模式。在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上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切实解决好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出积极的贡献。
福建
左图:福建省工商局局长 叶木凯
作为12315的发源地,福建省工商机关不断加强服务创新,提升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今年,我们将在3·15期间正式推出“12315工商百事通”,将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升级拓展为涵盖全部工商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全方位为民服务的“四个平台”,即工商发布信息的平台、与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接受群众监督的平台、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使12315成为工商机关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的重要窗口。
右图:福建省消委会秘书长 林江敏
2012年,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委员单位的交流联络,努力形成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媒体的维权合力,提升消委会的整体维权工作水平。今年3·15期间,福建将在全国率先成立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与金融行业建立维权互动合作机制,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畅通、高效的金融维权通道。
江西
左图:江西省工商局局长 邝小平
2012年,华夏大地将迎来第三十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古人云:“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希望步入而立之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能有一次质的飞跃,由青涩走向成熟;希望江西省各级消协组织精心筹划,千方百计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都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更大的贡献。
右图:江西省消协秘书长 辜志明
希望江西省各级消协组织牢记党的宗旨,不负人民的重托,无论何时何地都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把为消费者造福作为第一目标,兢兢业业地保护最广大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理念,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努力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