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讯 到银行贷款,糊里糊涂地被收了几万元的理财顾问费,消费者索要3年多无法追回。2008年9月,江苏省沛县王女士在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分行沛县支行申请贷款46万元,银行工作人员拿出好几份格式合同,王女士以为是贷款合同,没有细看合同的具体条款,签完字才知道,贷款合同里面夹着《综合理财协议》,并为此交了高达3.56万元的理财顾问费。其他几位消费者也被收取了理财顾问费,共计5万多元。消费者提供的一份落款为“徐州分行的《关于对个人贷款收取理财顾问费的通知》”中规定,自2008年5月14日起,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一次性收取个人理财顾问费。沛县工商局调查认为,工行沛县支行在没有告知和明示的情况下,与贷款客户签订《个人综合理财协议》,强行收取个人理财顾问费,其行为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工商机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责令工行沛县支行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其违法所得55153.8元,罚款18.5万元。截至目前,银行方面仍未向消费者退还上述款项。
●点评:贷款服务与理财服务有本质区别,在未明确告知的前提下,银行在贷款服务过程中强制收取个人理财顾问费违反了有关规定,侵犯了客户的合法利益,扰乱了社会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1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发出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并提出了7项禁止性规定,即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整治行动已经开展,相信上述消费者近期有望追回理财顾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