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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将设“冷静期” 允许消费者无理由取消订单
江苏消费网 (2011-03-02)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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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日前起草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3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平台经营者应对其平台上的交易信息进行合理谨慎的管理,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

同时,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无理由取消订单。

在“货物退换”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违反商品售后服务和退换货制度规定的站内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应当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可依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表示,鼓励标的金额高于5万元的网上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应提示交易双方使用电子签名。 (记者崔鹏)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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