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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华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江苏消费网 (2010-12-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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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贾 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在12月23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周伯华指出,2010年,各地工商机关切实加强12315“四个平台”规范化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分别达到87.03%和80.74%。同时,各级工商机关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家电下乡”、重点服务行业等市场专项整治和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99万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44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69.0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8亿元。

  周伯华指出,坚持扩大内需,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战略。扩大内需、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工商机关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

  周伯华强调,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就是要更新维权理念,畅通维权渠道,扩展维权网络,提升维权水平,维护社会和谐。更新维权理念,就是要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到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警示、消费知识普及上来,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防范消费风险,提高自我维权水平。畅通维权渠道,就是要加快12315“四个平台”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热情、周到的维权服务,努力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扩展维权网络,就是要延伸维权触角,扩大“一会两站”城乡覆盖面,特别是要解决好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农资、食品等热点问题,使城乡消费者同等享受到工商部门的维权公共服务。提升维权水平,就是要不断提高维权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消费咨询和维权能力,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敏感发现、深入研究消费纠纷的新热点、新形式和新领域,将个体维权与群体维权结合起来,将消费维权与行业规范结合起来,着力提升维权工作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是要坚持以注重调解服务效果为重点,倡导市场主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制度,健全化解消费纠纷长效机制。

  周伯华强调,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要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建设好12315“四个平台”,是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的重要抓手。要着力完善12315工作机制,把12315网络向社区、农村、商场、企业、学校、景区延伸,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要大力提高12315工作人员素质,通过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更加有为地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要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商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加快探索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努力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现代化水平。三是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要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加快研究制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意见,加强服务行业监管。当前特别要突出对家电、汽车、摩托车等“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行为的规范,确保“家电下乡”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四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要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积极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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