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温家宝总理在11月5日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安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从本期起,本报推出《保护知识产权在行动》专栏,及时报道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取得的工作成效。
安徽省工商机关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本报合肥讯(黄文革 记者洪敬谱)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自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省工商局坚决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力以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果。
据安徽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省、市、县局和基层工商所都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通过落实包保责任制和追究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同时,提出不搞会议接力和口号传递,针对本地存在的问题,认真把脉,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真抓实干,确保整治不走过场。该省工商机关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打响开展打假及傍名牌专项行动,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地工商机关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重点查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假及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力度。截至目前,该省工商系统共查处不合格食品9670公斤,酒200336瓶,烟229条,饮料6193件,家电6628台,化妆品1227瓶,鞋1176双,服装6607件,装饰材料18304公斤,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加强对重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开展整治的同时,全省工商机关对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进行大回访和大排查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商标维权等项活动。截至目前,共查处侵犯驰名商标企业权益案件34件,著名商标企业权益案件12件,涉外商标专用权7件,有效保护了企业的企业字号和商标专用权。
三是把好准入关,突出加大对互联网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行为日益增多的现象,全省工商机关严格企业登记程序,对没有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予登记。同时,各级工商机关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监管,先后查处了网络售卖蛋白粉、某网络公司盗取Q币等案件。
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涉外案件和大要案查处。11月9日,合肥市工商局蜀山分局对安徽全录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惠普商标权案,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标有“HP”的空气袋97个、硒鼓45个、硒鼓外包装盒68个、防伪标贴1088个及标签450个,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处罚。11月22日,芜湖市工商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的假冒“茅台”酒案件,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11月25日,滁州市来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中,对张某经销涉嫌侵犯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飞利浦、三星商标专用权的39部手机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安徽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局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80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9568户,检查各类市场2139个次,整治重点区域497处,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0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58件,案值164.29万元,罚没金额58.96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