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 君)从事广告业的人员今后也将有技术职称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不久前下发的《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被列入《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考试将于2011年6月11日-6月12日进行。此举标志着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得到真正的落实。
为加强广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素质,2007年8月30日,人事部(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以下简称116号文件),决定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116号文件定,国家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职业水平分为助理广告师、广告师和高级广告师3个级别,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对通过考试取得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经济专业职务实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作需要聘任其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考试适用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广告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由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检查,中国广告协会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广告协会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考务工作。
据中国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是广告行业期待已久的大事,实施并完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对于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服务水平、加强广告行业管理、规范广告行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对社会发布,考试报名工作也将随即展开。登录中国广告协会网可了解相关情况和工作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