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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价格总水平的实际影响很小
江苏消费网 (2010-11-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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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25日宣布,国家决定自10月26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30元与220元,大约每升上调0.2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上涨态势,成品油价格提高,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涨价预期,但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价格总水平的实际影响很小。

  为减缓成品油价格调整带来的连锁反应,国家明确规定铁路货运等部分政府管理的商品(或收费)价格暂不调整;部署各地严格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涨价和跟风涨价。

  同时,国家已安排继续做好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相关行业补贴工作,切实保障成品油、液化气等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

  这位负责人表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施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2次调整,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对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但价格机制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过长,容易引发投机行为等。

  他说:“前一段时间,我们组织有关方面包括部分新闻媒体,对成品油价格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评估,拟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成品油机制,以期更好地灵活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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