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军/图
■本报记者 张学勇
题记
要想考驾照,就必须与驾校签下限期考试及格的协议,否则不给安排参加考试。四川省成都市多家驾校当前采取的这一做法引起了不少学员的不满。近日,记者就此现象进行了深入调查。有关律师提醒广大学员,在签此类协议时要慎重,其中三大重要事项不能忽视,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1.投诉 学车被驾校要求签限期及格协议
3月29日,消费者杜女士向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反映称,她去年3月在四川省振中驾校报名学车考取驾照,因种种原因,驾校迟迟未安排她参加考试。不久前,杜女士找到校方交涉,校方要求她签订一份“50天内及格”的协议,即:考完科目一后,必须在50天内考完科目二、科目三,如不能在限期内通过考试,就得每月另交600元的超时课时费。杜女士没有签协议。
杜女士告诉记者,她不签此协议主要是觉得50天时间太短,担心不能在限期内通过考试。“考不过的原因既有可能是我自身造成的,也有可能是校方原因造成的,而后果均由我一人承担,这不公平。”杜女士说。此前的3月24日,消费者梁先生向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反映了他在振中驾校的相同遭遇,“不签限期及格协议驾校就不让我报名,就不能参加考试。”梁先生说。
成都市消费者有关驾校的投诉,今年以来日益突出。记者在成都市交通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查询发现,自1月1日起该委员会公布的98件投诉中,有44件与驾校有关,主要涉及学员被要求签限期及格协议、驾校涉嫌乱收费等。在成都市交委会公布的一题为《天欣驾校签不平等协议》的投诉信息中,学员邹某反映称:“天欣驾校要求学员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从报名日开始两个月内必须学完课程并通过考试,否则每项目罚款200元。不签补充协议不让考试,如果要求退款,还要扣270元手续费。”对此投诉,成都市交委会书面回复说:“学校要求学员签相应的协议是学校内部管理规定,如果学员认为不公平,可以到其他的学校报名。”
2.调查
签此类协议现象在驾校普遍存在
就杜女士等人反映的问题,记者4月1日下午前往振中驾校总部进行调查核实。振中驾校张校长告诉记者,自去年8月1日起,成都市车管部门要求驾校执行新的“以车定人、一进一出”制度,即每辆教练车核定学员人数为6人,毕业一名学员驾校才能再招一名新学员。受此影响,该校要求学员必须签限期及格协议,一则督促学员抓紧时间学习考试,二则加快学员流动以保证学校的正常盈利。“你要报名学车,就必须签这个协议,不签就不能参加考试。”张校长说,50天这一时限是该校自行确定的,从学员参加理论考试之日起计算,如学员未能在此时限内通过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则须支付相应的超时课时费。张校长出示了一份《四川省振中驾校驾驶培训合同》,记者看到,其中确有上述内容,超时课时费的标准为每月600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市不少驾校均存在人满为患的情况。那么,在每车限6人、学员又必须在50天内通过考试的情况下,驾校如何确保每个学员享有充分的实际操作时间呢?如因校方原因导致学员不能在时限内通过考试,驾校是否会承担相应责任呢?记者注意到,上述合同中未对此作出约定。张校长对此的答复是,学员可以先学车,学得差不多了再签协议。
其他驾校是否也存在要求学员签限期及格协议的情况?记者随后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调查发现,此现象在成都市较为普遍,如:蜀安驾校的学员被要求必须在理论考试合格后60天内通过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否则会被罚500元;长征驾校的合同有效期为6个月,学员在此期间如考试不合格需补训,补训科目要另缴培训费。
3.提醒
学员签协议要重视三方面内容
就上述现象,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常年法律顾问何佳林律师分析认为,成都市部分驾校要求学员签限期及格协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客观上有助于敦促学员学习并有效保障校方合法利益。但是,这样的协议必须是在平等、协商而非强制条件下签订的,必须兼顾双方的利益。
何佳林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学员每个科目可补考一次,但科目二、科目三只能在20日后预约补考时间,这就意味着,一旦某学员出现了科目二、科目三均须补考的情况,50天的时限则非常紧迫,“万一再出现校方预约考试不及时甚至失败等情况,学员的利益将更难保证,建议将约定改为80天”。
何佳林建议,学员在签订此类限期及格协议时,一定要慎重对待三方面问题,并尽量明确写入书面合同,即:及格时限是否预留充分;校方须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学员有充分的培训时间,不能保障的话将承担什么责任;因校方原因(如预约考试不及时甚至失败)导致学员不能在限期内通过考试,校方应承担什么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