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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焦点访谈"曝光连云港长高长胖"楼超超"
江苏消费网 (2010-04-16)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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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回放

    日前,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曝光了连云港的“楼超超”。

    违法“楼超超”耸立市中心

    连云港市市中心有四栋楼,被当地百姓称为“楼超超”,意思是这四栋楼离谱地超过了规定标准。

    调查中,连云港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张启林介绍,2002年,规划沿街建筑是6层,局部为7层,后来,建设单位提出把6层调整为17层。2006年8月,相关部门同意博大沿街商住楼建17层的方案,但是现在,这四栋17层高的建筑建到了22层,而且,原规划中四栋楼之间的绿地被建成了门面房。

    不久前,连云港市有关方面责令开发商在今年4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可记者4月9日在现场看到,封条已被撕毁,塔吊施工仍在进行,而拆除违建的工作根本没见影。政府规定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你们准备怎么办?调查中记者问,博大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春清的回答是“这个没怎么办”。

    开发商多赚千万元

    我国法律规定,建楼前是有规划的,必须按审核的规划图施工;建楼过程中是有监督检查的,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售楼的时候更是要经过审查许可后才能进行。这些规定按理说都可以控制楼盘无法超出规定,那么这四栋怪胎式高楼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呢?

    一位居民说,这四栋楼2007年1月1日开始施工,它从施工的第一天开始就是违章的、就是违法的。这三年多当中,我们一直在各大部门奔走。实际上,是职能部门纵容开发商,使得开发商胆子越来越大,导致今天这么一个后果。

    原来这四栋楼从一开始施工就耍起了多建面积的手段,地基向东扩出了2米。扩出2米等于一下子私自多开发了两千多平方米的面积,等于开发商多揣进腰包千万元以上。这是较为罕见的违法建设行为,令人费解的是这种违法行为,却一直没有停下来,直到一年半之后,大楼快要达到17层,马上要开始预售房屋了,市规划局在当地的联席会议上否定了责令整改的意见,做出了东扩2米没有影响城市大局的结论。

    联席会议原本无权更改这种处理决定,但它的结论却让开发商在交了25万元罚款后,将这二千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摇身变成了合法建筑。罚款25万元是在2008年9月,国家城乡规划法已于当年1月1日实施,按照这个法,处罚额度要远远高于25万元数倍。从处罚书内容上看,他们处罚的依据也是国家城乡规划法,但不知25万元这个罚款额是如何定出来的。对此,城管执法支队新浦一大队大队长席时国的解释是:“我们这个决定,应该是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

    更为滑稽的是,这个博大新城临街商住项目从2007年1月份开工,居然根本没有建筑施工许可证,而按照国家规定这根本不允许开工,对此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和城管执法局都是清楚的。

    调查中,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梁波说,2009年6月他们发现了违法建设现象,当时就发了停工通知书,开发商也停工了一个阶段,后来他们偷着建设,突击建设,建到了22层。如今,这四栋违法建设的楼盘在诸多当地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终于顺利封顶了,据说开发商为此还大放鞭炮庆贺了一番。

    从商品房预售情况看,18层以下的房子大都已经卖了出去。18层在规划中纯属子虚乌有,实际上是后来违法建设的楼层,却被市房管局当成了可以预售的合法房屋给批准预售了。    (据央视)

连云港查处“楼超超”   

  4月12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连云港市博大新城违法建设问题。连云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迅速查实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好群众利益。连云港第一时间成立了违法建设调查组,并展开了调查。初步查明,博大新城存在违法建设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问题。

    连云港市委、市政府表示,对博大新城的违法建筑,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专家意见,进行处理。

    对监管不力的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按照《连云港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如有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因违建给相关群众造成的损害,将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连云港市委、市政府要求,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近期对全市范围内已建、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委、市政府对博大新城的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欢迎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张凌飞)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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