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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能享有更多的社会保障
江苏消费网 (2010-01-1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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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对象:周杨,女,25岁,自由职业者

  相比有工作单位的同龄人,周杨觉得自己缺少一份保障。“自主创业确实比较自由,但从长远来讲,我没有社会保险,没有住房公积金。一旦今后收入没有保障,我的生活就会变样。”周杨说,她是农村户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看病可以报销部分费用。可除此之外,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普通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周杨享受不了。

  “2009年3月,我们一家人准备买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人员首先问我有没有住房公积金。他们说,当时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3.86%,商业贷款利率是5.94%,如果贷款50万元,在20年还清的情况下,前者可以少还13万多元。”周杨说,“住房公积金这个词我最初是在同学聚会时听到的,当时同学们讨论谁的单位福利好,重点提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由于从来没有接触过住房公积金,我就没有把它当回事。”

  那天从房屋中介公司回到家后,周杨立刻在互联网上搜索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周杨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其中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随后,通过咨询有关部门,周杨获知自己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但要自己承担个人及单位需缴存的全部费用。“住房公积金如果长期个人承担比较困难,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为自由职业者承担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周杨表示,现在她每月缴存的公积金费用为700元。在当前房价高涨的背景之下,国家承担一部分住房公积金费用是她对社会保障最大的期望。

  据了解,当前国内自由职业者的数量日趋庞大,其中主要以IT、金融、时尚业及制造业的从业者为主。他们有充裕的时间来为不同的公司或客户打短工、零工,但因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而不能享受单位缴存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每月数百上千元的公积金缴存费用让部分自由职业者感受到一定的经济压力,但放弃缴存可能会对今后的生活造成更大压力。为此,他们希望国家在2010年出台相应政策惠及这一群体。

  ★专家点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表示,要实现周杨的期望可能有些困难,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建立个人住房基金、扩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及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作用,是国家的一项二次分配政策。它主要是将纳税人的钱筹集后再分配给纳税人,而不是一种无偿的社会福利。相较那些通过单位缴纳各项税费的职工及个体工商户而言,不少自由职业者没有及时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费,实际上不属于纳税人,在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下,国家不会去承担自由职业者的部分公积金费用,否则有失公平。国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设置住房公积金,主要是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考虑,它是为提升职工生活条件而设立的保障制度,而不是为满足职工基本生活需要设立的。对自由职业者而言,目前公积金制度将依旧会实行“自己顾自己”的原则。

  ■本报记者 郑梦超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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