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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县龙郡国道加盖建起13幢商品楼
江苏消费网 (2009-08-0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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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在四川省达县210国道一路段上加盖隧道,紧邻隧道建起住宅楼。业主反映,他们入住两年没有拿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住宅楼没有通过综合验收

■本报记者 刘 铭 文/摄

    210国道从重庆市蜿蜒进入四川省达州市,在达县(隶属于达州市,县城与达州市区一河相隔——记者注)南外镇与202省道相遇,有一段长约1公里多的重合路段,依翠屏山傍洲河,当地命名为立石子路。2005年底,这一路段上加盖了隧道,紧邻隧道的是防洪堤、车道、步行街以及新建起的13幢住宅楼,开发商将这一开发项目取名为“龙郡”。近日,有业主反映,他们入住龙郡小区两年,至今没有拿到房屋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以下简称两证),且这些住宅楼没有通过综合验收。

    业主入住两年未拿到两证

    老林是龙郡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委会主任。据他介绍,龙郡小区有13幢住宅搂,沿隧道一字排列,楼房与隧道之间是“零”距离。7层高的1号楼,有近一半的地基搭建在隧道顶部,其余12幢楼的外墙就是隧道的内壁。此外,还有一幢标为0号、面积为4004平方米的4层商铺楼,几乎完全“趴”在隧道顶部。老林说,他们房子的前面、后和下面是“三面通车”,前面是小区道路,后面是洲河防洪堤上的过境便道,下面是隧道里的210国道。

    据了解,13幢住宅楼共有住户730多户,除了预留用于拆迁安置的12号楼、13号楼外,商品房有580多套,全部销售完毕,已入住320多户。每天经过隧道来来往往的大货车、客车和城市公交车产生的震动、扬尘和噪音,令业主们苦不堪言。

    业主们入住后曾两次书面向开发商达县翠屏山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屏山房产公司)提出质疑,包括办理两证、“一户一表”、房屋质量、占道停车、物业收费、小区交通等十多项内容。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办理两证。业主们介绍,购房合同约定办理两证的时间早过了,有的已超过约定时间快两年,今年3月9日,翠屏山房产公司书面承诺“在4个月内完成相关验收手续并办理产权”。目前4个月过后,两证仍不见踪影。

    预售证早于施工许可证出生

    龙郡项目是达州市城市建设的一个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达县人民政府与最早介入开发的达州市鸿源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星房产公司)2004年12月23日签订的《翠屏山综合开发投资合同》,龙郡项目建设范围是“通川区南门码头至立石子路、立石子路(县环保局至红旗大桥头)两侧、翠屏山、火烽山北侧”,共分三期建设,现已建成的景观廊桥、防洪堤、过境隧道等,是其一期工程。2006年初,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进入龙郡项目,与鸿源星房产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翠屏山房产公司,负责实施龙郡项目的综合开发部分。

    本报记者注意到,《翠屏山综合开发投资合同》中约定,龙郡项目一期工程是“局部商业开发”,以景观廊桥、防洪堤、过境隧道和立石子路斜坡危岩整治等市政工程为主,立石子路斜坡危岩整治是其中的重点之一。

    2005年11月28日,专家组在立石子路斜坡危岩整治工程勘察报告的评审意见中,曾经这样写道:“受斜坡岩性组合、强降雨及人工工程活动(切坡、建房等)等的综合影响,该斜坡土体滑塌、土溜及危岩落石影响斜坡稳定性,地质灾害较频繁,直接威胁立石子路道路、车辆、行人及沿线建(构)筑物、管线设施等的安全。”

    达县国土局对上述立石子路段的一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是,“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复杂”,“建设用地适宜性差”,“未经法定程序进行地质灾害治理不宜建设,治理后处于稳定,可用作建设用地”。当时的达州市建设局对此批复,“经治理,并经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验收处于稳定后,方可用做建设用地”。

    今年7月14日,达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任万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翠屏山立石子路段的斜坡危岩整治工程,至今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开发商翠屏山房产公司在“局部商业开发”的许可下,2006年初开始了龙郡项目的房地产开发。

    2006年6月29日,翠屏山房产公司领到达县规划和建设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商住部分开发面积为33837.32平方米,加上临河负一层商业部分14200平方米,“局部商业开发”达4.8万多平方米。

    令人不解的是,13幢住宅楼在没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获得了达县房管局颁发的《预售许可证》,并开盘预售。《预售许可证》的颁证时间是“2006年8月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颁证时间则是“2006年10月19日”。

    立石子路目前仍属210国道

    《公路法》和《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确需修建的,其建筑物设施边缘与公路边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

    立石子路是不是属于210国道?采访中,本报记者听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开发商翠屏山房产公司和达县规划和建设局称,立石子路已经纳入了城市规划,不是210国道了,210国道已经被达渝(达州至重庆)高速公路取代。

    7月17日,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工程管理处副处长陈广称,由于交通功能不同,高速公路不能取代国道,210国道至今还是从达县南外经过,是否局部改道要询问当地交通部门。

    7月15日,本报记者看到这条路的交通指示牌上,仍然醒目地标注着“G210”和“S202”的字样,分别代表210国道和202省道。在龙郡项目的前期投资合同、立项、报建、评审意见等各项文件中,用的均是“过境公路”、“210国道横贯项目区前缘”的提法。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路政处处长李宪生告诉本报记者,按照《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划分,应以是否形成街道和近期城市发展规划区域为界限,由交通部门与当地城建部门共同商定调整。其关键是当地政府要组织正式移交,在未正式移交前,即使政府规划成城市道路了,也不能认定公路已变成了城市道路,在公路控制区内修建永久性建筑涉嫌违法。

    7月14日,在本报记者采访时,达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任万军说,立石子路早就被规划为城市道路,只是移交工作没有做,前几天达州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责成交通部门尽快与规划建设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由此可见,目前,立石子路还是法律意义上的公路路产,按照《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统称公路路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和破坏。
    房屋至今没有通过综合验收

    7月13日下午,老林等业主再次来到位于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大楼五楼的翠屏山房产公司,询问两证“难产”的原因。一位叫刘洪波的负责人表示,龙郡一期项目尚未通过消防验收和综合验收。因为其是整体报建的,隧道出口临江门片区的拆迁工作进行不下去,影响了综合验收;隧道消防验收不合格,目前正在整改。

    达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任万军对此的解释是,翠屏山立石子路段的滑坡治理还没有竣工验收,隧道工程目前只做了结构验收,通讯、电力、给排水、通风等还在专项审查,安全、环保、消防等验收还没有完成,所以影响了整个项目的综合验收。据记者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多次发出禁令,“所有商品住宅开发项目,未经综合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将“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作为交房的必须条件。翠屏山房产公司在其自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则将交付的条件定为“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的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月中旬,达县进入雨季,面对这样的天气,老林等业主多了一层担心。13幢住宅楼与翠屏山的山体相邻较近,最近处的距离在两米左右。龙郡项目的步行街、商场、停车场是建设在防洪堤上的,这无疑会增加防洪堤的压力。针对这些问题,老林等业主盼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他们一个说法。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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