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像火,是好帮手也是坏主子”
——访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秘书长郝向宏■本报记者 张 磊
结合今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保障儿童网上安全”的主题,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秘书长郝向宏近日就我国青少年在网络时代如何健康成长的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郝向宏认为,21世纪,网络活动已成为人们现实生活重要的一部分,网络的“虚拟”只是从它特定的网络时空技术层面而言,网络生活对人们情绪、认知以及行为的影响是真实而强大的。各种网络活动已渗透到儿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学习中,对儿童青少年这个特定的群体会带来深刻影响。
儿童青少年正处在心智发展的关键期,其认知模式和情绪调控能力以及问题应对方式都未定型,网络文化对其人格的成长影响极为重大。假如他们能在有效指导下全面运用网络的多元功能,那么对青少年知识信息的积累、思维的开阔、情感交流、自我认同、人际交往技能的提升、情绪压力的有效释放等,都能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郝向宏强调,网络是把双刃剑,在享受它带给我们益处的同时,也有一部分儿童青少年会带着各种困惑和问题在网络世界里深陷,形成网络依赖。不仅给他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而且也会导致其情感发育失调、认知发展受阻、学业荒废、亲子关系恶化甚至人格异化。家长在教育儿童使用互联网时,缺乏正确的引导,放任自流及儿童专属健康(绿色)网络产品的缺乏都是形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儿童网络产品设计最关键的就在于要符合儿童的智力、心理、生活需求。世界“网瘾概念”提出第一人,美国精神病学家伊万·戈登伯格先生向我们警示:“我们都应该牢记,电脑与网络就像火一样,是个好帮手也是个坏主子。”
为了保障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早在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就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要求:以创新的精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为网络时代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了积极的舆论宣传和理念推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33条规定:国家要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新闻出版总署与教育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九部门共同主办了“健康上网 拒绝沉迷——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大行动”。这些法规、措施充分体现出国家对网络时代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视。
郝向宏指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是系统的工作,还需要更为有力的措施。我们强烈呼吁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实行网络实名制,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对网络产品进行内容分级,保障青少年网络环境健康;设立国家级网瘾救助基金,对网络成瘾青少年进行及时的救助,从而让青少年在网络时代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