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胡冰 电 话 1354808****
地 址 四川成都温江两河路安居院3栋2单元2-2 email wuwuer1999@163.com
投诉类别 汽车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四川广安邻水县西坛汽修厂 地 址 四川广安邻水县
联 系 人 钟老板 电 话 32264** 1398266****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今年4月30日我开一辆奥拓车在达渝高速路上出了车祸,保险公司到场,就近拉到邻水西坛汽车修厂修理,因为西坛汽车修厂是邻水财保定点的修理厂家,因为我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事,没经验,既然保险公司带过去了,修理厂也承诺保证修好,我也没异议,车放在修理厂修,我人就回成都过五一大假了,修理厂说的五一大假放完就可以取车,大假快完时我打电话询问,修理厂说长安奥拓五一放假配件不好调,让我推迟几天取车,我同意了,到了5月10号,电话联系能取车了,我赶到邻水,在交警和保险公司办完手续,去西坛汽修厂取到了车,因为我的车也才买了半年,我对车辆不了解,现场发现能正常行驶,我就交钱取车走人,修理费一共9000多,我先垫付,再找保险公司报销.回成都的高速路上走了不到一半,车子的转速表就不动了,我想可能是接触不好等小问题,再回邻水太麻烦,准备开会成都找个修理厂处理一下就好了.车回到成都,又陆续发现了若干小问题,我就把车开到成都奥拓4s店检查,这一检查才发现大问题,4s店把我车仔细看了后告诉我,车子修得更本不合格,所有配件均不是长安厂配件,不仅不是,而且规格型号有的都不合要求,车子大梁钢板厚度和焊接要求不合格,车子里面电路一团糟,车子装配不对,导致现在车子转弯有异响,车内汽油味重(4s店说这个是因为车内有根管子未接,)等系列问题,如果要解决各种问题,需要重新修理,把所有歪配件换掉,所有费用至少7、8千,我决定找修理厂负责,于是没让4s店修,目前车子已经不能正常行驶,目前汽车很难打燃火,前几天上路在一红绿灯处突然刹车失灵撞倒一骑车人,赔付医疗检查费200余元,如今我的车没有刹车了,停起不能用,也不敢用,怕一上路就出事,据4s店人说,我的车安全隐患太大,不重新修理则没人敢开,随时可能出安全事故。我多次打电话找修理厂老板,老板拒不负责,认为我已提车,车出了他们修理厂了他就不负责了,说我当时为什么不指出各种问题(我对车辆外行,没有专业人士,我看不出任何问题)。
现有证据 有修理厂出据的修理发票和保险公司的核损单据等一系列手续。车未重新修过,保持原样。
投诉请求 请求邻水西坛汽修厂支付我将在成都4s店修车的费用,并赔偿我因为刹车失灵而撞人的200元损失以及我一月多来因为车子故障带来的损失1000元。并对我进行赔礼道歉。
四川广安邻水县西坛汽修厂回复内容,原文如下:
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管理中心工作同志:
你们好!
我是邻水县西坛汽修厂管理负责人周平,在百忙之中给你添麻烦,深表歉意。我厂出现这种情况,我代表修理厂对当事人作出道歉,希望刘老师转达。现将此事作出书面回复。
胡冰(当事人)于4月30日在达渝高速公路出车祸事故,当时车辆损失严重,无法拖离现场,我厂作为达渝高速协作单位前去拖救。由于该车损坏路产,达渝高速管理处将该车暂扣我厂。当事人只身一人要回达洲去度假,便全权委托我厂负责处理车辆事故订损及修复事项(当事人出有委托书),并不是保险公司定点强行修复。在此期间,由于事故损失严重,大假期间,材料供应无法及时到位,拖延时间,当时给车方都联系过并取得谅解。5月10日,我厂对该车修复后进行各项目检查,并进行了路试。结果为,该车外表无变形现象,漆面完好,发动机启动、运转正常,无异响,无漏油现象。转向器灵活,无松旷现象,路试无跑偏,车速超过80公里每小时方向盘无抖动、无发摆现象,底盘无异响,无漏油现象。(由于此事故修复范围只换了刹车总泵,真空泵,对其它制动部位只作例行检查)灯光齐全,无搭铁现象,轮胎气压正常,无漏气,四轮气压一致,该车事故修复符合事故车修复标准,准予出厂。至此,我厂叫当事人委托的驾驶员把所有修理费用(含施救费、材料费及修理工时费)结清后,交付给其委托人把车开回成都。
在半个月后,也就是在5月27日左右,当事人打来电话称该车雨刮片刮不干净(此次事故未更换雨刮片)及小灯不亮。当时我厂负责人钟碧琼给予的答复是,如果方便的话随时开过来给予解决。(本来是很小的问题)此事就这样过去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大概是6月几号,当事人又打电话称她的在过红绿灯时将人撞倒了,叫我厂赔偿损失。我厂认为该事故与我厂并无一点关系,所谓刹车突然失灵,分为几种情况:车速过快、制动系统受外力作用过大发生泄漏、断裂等。请问当事人属于哪种情况?又属于什么原因引起的?是不是自已处理突发现象不当呢?
当事人提出该车修理不合格,请问当事人有什么地方不合格?
一、 外表:总体外表看变形吗?漆面不完好,色差过大吗?
二、 发动机:此次事故修复只拆装过发动机,当时并无发现异常情况,启动正常。
三、 底盘方面:焊接有无脱落,裂纹发现?方向球头有无松旷现象?轮胎有无变形?
四、 当事人说所有配件都不是长安厂配件,有证据吗?奥托车本就是重庆长安公司生产的,我厂也是在重庆长安公司购买的零部件,请问当事人还有哪种车型与它能够匹配?又有哪些部件不是长安奥托的,说大梁钢板厚度不合格,请问当事人到底多厚才合格,以供我厂参考。至于说焊接不合格之说,有焊接点脱落的吗?有裂纹点产生吗?事故车本身由于事故严重损坏,修复出来要达到新车标淮,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护,事故修理技术规范)。
最后当事人提出,我厂支付重新修理费一事,此要求不予答复。如果要重新修理,请
开来我厂,由专家鉴定后我厂负责全面修复。至于此次事故给当事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我厂给予衷心的慰问,有什么不足之处请给予谅解。并表示歉意。此回复望刘老师多理解,给予公平、公正的处理。
邻水县西坛修理厂:周平
2007年6月11日
处理结果:6月21日,双方达成协议,由邻水县西坛修理厂一次性赔偿胡女士汽车修理费用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