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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关闭电梯38层 500户业主爬楼
江苏消费网 (2009-01-05)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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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户部街“天空之都”大厦电梯突然停开,500多户业主只能辛苦爬楼。物管解释说,半月前就贴出了“催缴通知”,截至昨天仍有9成业主未交公摊电费,大厦仅剩200度公用电量。为防止电梯突然停电关人,物管只好紧急关闭电梯。不过大厦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用电,比如大厅照明,“剩下的200多度,最多撑到明天早晨”。记者看到几名业主兴致勃勃地爬楼,他们没交费,不过认为“总会有人交”。律师认为,业主缴纳公摊电费是义务,不应抱有“划水”(跟着混)的心态,以侵害公共利益来享有自己的权利。

  【现场】

  大厅里上百人聚集乱哄哄

  “一些业主没交公摊电费,物管竟把9部电梯都关了!”昨天下午3点,户部街38层的“天空之都”大厦业主致电记者,对物管的“过激行为”忿忿不平。记者来到“天空之都”,看见门廊里的玻璃上、墙上、公示板上、电梯旁,到处都张贴着物管的“紧急通知”,大致是说,9成业主拖欠公摊电费,导致大厦公共用电不足200度,为防电梯关人,大厦电梯暂时停运。大厦物管已在前台设立了收费处,请业主迅速交费,以便工作人员在下午5点前到供电局买电。

  大厅里聚集了上百人,由于大厦是商住两用楼,他们有的是业主,有的是来大厦办事的。业主大多在茫然等待,不想贸然爬楼。办事的人大多是在打电话给楼上,“我不上去了,你下来吧”。对于电梯关闭,大厅里众人一致将矛头指向物管,认为是否能收到公摊电费,是物管的工作问题,不应该给业主和来办事的人添麻烦。

  【业主】

  不应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记者在楼道里看到,几名胖胖的中年男士笑嘻嘻地在爬楼,“爬楼有益于身体健康”,嘴里一边还哼着小曲儿。他们向记者承认自己还没交公摊电费。记者问他们,“大厦马上就没电了,不着急吗”?他们说,“着急什么,总会有人交”。一名刚从17楼下来的年轻女士显得忿忿不平,她告诉记者,自己交过费,照样没电梯坐:爬楼爬得腿肚子都发抖了。

  “这样太不公平了”,一名穿黄色羽绒服的年轻女士,在大厅里向物管负责人李某提出质疑,博得了围观业主的赞同。这名女士说,物管不应该对所有业主“一视同仁”,而是应该仅供交过费的业主乘坐电梯。至于那些没交费的,就应该连大门都不让进。像现在这样,10%的人交了公摊电费,让90%的人享受服务,这对于交过费的业主来说,等于是一种权利侵害。这名女士的话,还吸引了一些未交费的业主围观。他们偷偷告诉记者,“其实没打算交,就是想听听物管是什么态度,如果物管愿意垫付,我们能不交就不交”。

  【物管】

  先自掏腰包垫电费

  “以前的公摊电费,一直是先用电、后交费,从12月18日起,南京市供电公司通知我们先交费,后供电,也就是所谓的‘买电’”。物管的负责人李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供电局新规”,这份新规已于半个月前就张贴在大厦电梯旁,但是到昨天为止,“500多户业主,只有45户交”。物管还透露,业主不交公摊电费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在以前“先用电、后交费”时,物管就曾替业主向供电公司垫付,回头再向业主收。“那时,还有300多名业主肯交,至少占一大半。新规实施后,就只剩10%的业主肯交了”。迄今为止,物管还有20多万元的电费无法追缴回来。

  李某告诉记者,为这次能顺利将电费收上来,物管派出4个收费小组,挨家挨户地上门收费,还公示了详细的公摊方案和计算公式。准备先收上来的10万元公摊电费,只收上来1万余元。昨天,物管到配电房一看,“只剩下200度电了!”在使用公用电的几个场所,最容易出事的就是电梯。“一旦电梯突然断电关人,就是大事”。在这种情况下,物管关闭了电梯。不过,昨天下午5点半,物管自掏腰包1万元买电“暂度元旦”,并恢复了电梯运行。

  【律师】

  业主不交费属“不当得利”

  “公摊电费跟物管无关,而是业主交给供电公司的费用,物管只是在中间担任了一个代收的角色,没有义务垫付。停电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应由未交费的业主承担”。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世亮认为,物管为了大厦正常运转而先期垫付的部分,今后有向业主追偿的权利。至于那些未交费的业主,抱着一种“划水”的心态,利用其他业主已经缴纳的电费,来享受公共用电服务,是一种“不当得利”,其他业主也有权追偿。不过,起诉毕竟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此事还是适宜从公共道德的角度来操作,呼吁那些未交费的业主,尊重公共利益,不要损人利己。(作者:梅建明 黄南)

编辑: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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