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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江苏消费网 (2008-10-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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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捣毁传销窝点3957个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湖南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召开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今年5-9月该省工商、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的情况,并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
    据湖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长鲁先华介绍,今年5-9月,按照统一部署,湖南省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1500余人次,捣毁传销窝点3957个,劝返遣散传销人员11870人,抓获传销骨干156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2人,有力地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附:湖南省公布的10起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2007年4月以来,该公司以互联网为平台,以连锁加盟专卖店+电子商务复合营销的名义,以设置门槛费、团队计酬、“拉人头”等方式大肆进行传销活动。至案发时止,其网上注册传销人员达24万余人,网上涉及传销金额22亿元。目前,该公司总经理陈某、副总经理舒某已被抓获归案,全案共抓获传销犯罪嫌疑人和传销骨干16人,其中批捕11人,追缴、冻结涉案赃款130余万元,查扣车辆6台、电脑14台,传销服务器被依法查封。
    ■广州富家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当事人在永州市冷水滩区和祁阳县分别设立分公司和代办点,委托邹某、蒋某等人以其公司的名义组织商家加盟,收取入门费,发展消费者入会。同时,按上线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人数的多少为依据计算报酬。对当事人的传销行为,祁阳县工商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香港佳源国际贸易公司”传销案。2006年2月以来,陶某等人以“香港佳源国际贸易公司”的名义,在益阳市进行拉人头式传销活动。因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益阳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于2008年3月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陶某等4名传销骨干已被依法逮捕。
    ■“香港金丰国际贸易公司”传销案。该传销团伙何某、高某、李某、蒋某等人以所谓的“连锁销售”为名,要求加入人员申购产品取得发展下线资格,以每月6位数收入为诱饵,诱骗亲戚朋友参加。2008年7月,怀化市鹤城工商分局对一传销团伙进行了查处。目前,4名传销骨干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香港嘉宏贸易有限公司”传销案。该传销团伙赵某等人以“连锁销售”为名,要求加入人员申购西服或化妆品作为入门费,取得发展下线资格,并以下线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至案发时止,该传销团伙共发展下线200多人,收取入门费300多万元。目前,赵某等4名传销骨干已被依法逮捕。
    ■曹某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案。曹某于2006年9月加入深圳文斌贸易公司从事传销活动,而后在衡东县诱骗他人成为业务员发展下线,要求业务员发展其他业务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至案发时止,曹某已成为高级业务员。2008年5月,衡东县工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华美倚兰(北京)环保科技净化有限公司传销案。经查,该公司在销售“华美倚兰”纯水机过程中,以“批零差价”、“宣传补贴”等形式鼓励代理店滚动发展人员,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至案发时止,该公司在衡阳市已发展57人加入其传销网络。衡阳市工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李某等人非法传销案。2008年3月,浏阳市公安局查获了李某等从事传销一案。经查,2006年以来,李某等6人在浏阳市从事拉人头式传销活动。至案发时止,李某等6人非法经营额分别达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目前,李某等人已被法院判处6个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并被处6000元至1万元的罚金。
    ■柯某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案。
2007年10月,柯某在广东省中山市经人介绍加入美亚公司从事传销活动后,来到茶陵县发展下线。至2008年5月被茶陵县公安局查处时,柯某已通过发展下线非法经营额达50多万元,受害人员90多人。2008年6月,柯某被依法逮捕。
    ■刘某、彭某等人非法传销案。
2006年以来,刘某、彭某等人套用“深圳文斌有限公司”名义,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的方式在衡阳地区从事传销活动。至案发时,刘某、彭某从事传销非法经营额分别达320余万元和280余万元。目前,刘某、彭某等人已被依法逮捕。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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