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江苏消费 >> 正文

江苏消费

苏州对出租司机实行记分考核
江苏消费网 (2008-05-29) 来源:新华日报
阅读:
本报讯 苏州近日出台政策,对出租司机实行记分考核。《记分办法》共12条,按照驾驶员违章轻重程度具体规定了34项被记分行为,分别以20、15、10、5、3、2分对应记分。例如车厢明显破损、腐蚀、不整洁的扣2分,故意绕道、拒载的扣5分,而占有乘客遗失财物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则一次扣20分。

  办法规定,一个违章行为触犯两个及以上记分条款的,按照高分值吸收低分值的方式记分。同一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即一个自然年)内的记分分值达到20分的,将被暂停营运,参加教育培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记分满20分的,或因为营运违章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又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等情节严重的,将被停止客运服务。该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编辑:小鱼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