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国内消费 >> 正文

国内消费

北京:8种小家电21种通信器材7种机动车制动液被责令退市
江苏消费网 (2008-02-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结果
8种小家电21种通信器材7种机动车制动液被责令退市
    本报讯(记者贾 君)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结果,8种不合格小家电、21种不合格通信器材、7种不合格机动车制动液被北京市工商局责令退出北京市场。
    据了解,本次监测中共有8种小家电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结构、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当有灰尘、污渍等污染时,会产生短路着火的危险。
    本次对通信器材(手机电池、充电器、移动电话)的质量监测中发现,有9种手机电池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放电性能(0.2C5A放电性能、1C5A放电性能)、短路保护、过充电保护以及标志。有8种充电器不合格,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标识不全、抗电强度不合格。有4种移动电话不合格,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静电放电抗扰度不合格。
    本次被监测的机动车制动液商品中,有7种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平衡回流沸点低和零下40摄氏度运动黏度高。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如购买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凭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货。消费者可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查询不合格产品详细名单。

编辑:小鱼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