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苏州吴良材眼镜店使用“吴良材”是恶意还是善意,商标能否对抗字号等争论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上海吴良材代表在庭审时诉称,自己是“吴良材”商标的注册人,2004年、2006年“吴良材”注册商标分别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认定为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上海吴良材的代理律师、上海丰隆律师事务所的刘功犹律师说,他们发现,苏州市吴良材眼镜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吴良材眼镜有限责任公司泰州高港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了“吴良材”文字等,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苏州吴良材停止侵权,立即更名。
被告苏州吴良材泰州高港店代表称,他们的商号名称“苏州吴良材眼镜有限公司”,是于1999年注册并经当地工商管理局批准使用的,原告无权要求被告停止使用,字号与商标的一致可看做是“撞车”,而非恶意“搭车”。吴良材这个名称在江苏已经被广泛使用,南京、扬州等城市都有吴良材,老百姓都是通过前面加上的城市名称来区分的,已经失去了显著性,因此吴良材已经成为文化遗产,上海吴良材无权独占。另外,眼镜行业的驰名商标是针对个案认定的,它无法适用于这个案子。
据悉,苏州吴良材自1999年在工商部门注册后,在我省境内有很高的知名度,目前已有38家加盟店。上海吴良材的母公司上海三联集团则从1992年起,开始实施“品牌连锁加盟战略”,截至2006年底,已在国内100个城市开设了200余家加盟店。其中,在苏州,上海三联也授权近10家眼镜店加盟上海吴良材。
泰州眼镜行业的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吴良材作为眼镜行业的名牌,已经成为该行业的领军人物,上海苏州两“吴良材”名称之争实际上是利益之争。
昨天的开庭整整持续了一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记者了解到,包括泰州在内,属于苏州吴良材的无锡、常州、南京、盐城、苏州等6个城市的分店,最近都在当地被上海吴良材告上了法庭。目前已有法官建议请示省高院,“研究合并审理这6起案件的可能性”。 (王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