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国内消费 >> 正文

国内消费

质检总局:蓝藻并未影响太湖大闸蟹质量
江苏消费网 (2007-09-04) 来源:新华网
阅读:
新华网北京9月3日电(记者 郝亚琳)中秋临近,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记者3日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目前太湖大闸蟹生长情况良好,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此前的蓝藻暴发并没有影响到东太湖注册养殖区的大闸蟹质量。

  日前,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署理常任秘书长卓永兴率代表团赴江苏省太湖大闸蟹养殖基地,实地考察了区域内大闸蟹的生长及质量控制情况。

  据江苏省检验检疫部门质量控制专家介绍,所有出口大闸蟹养殖场都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长期处于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之下,养殖过程中对有关药物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有计划的监测,大闸蟹出口前还要经检验检疫机构抽样检测合格、加施封识、出具《动物卫生证书》,方可出口。

  对于今年5月份靠近无锡一侧的太湖局部地区发生蓝藻大量繁殖的问题,专家表示,太湖总水面积2338平方公里,太湖注册养殖场的水域在太湖东南面,距离无锡水域60多公里,蓝藻暴发并没有影响到东太湖注册养殖区。

  此外,为了确保出口大闸蟹安全卫生质量,检验检疫部门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并建立了蓝藻毒素的检测方法,通过与渔业部门联合,在增加对养殖区水质及大闸蟹监测频次的同时,密切关注养殖区生产状况。监测表明,东太湖水质始终保持在整体Ⅱ类、局部Ⅲ类的标准,养殖区水质状况一直良好。截至目前,太湖大闸蟹生长情况良好,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据悉,近年来江苏省作为我国大闸蟹主产区,年产量20多万吨,产值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太湖年产大闸蟹约1万吨,占江苏大闸蟹产量的5%左右。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2006年全国出口大闸蟹2000多吨,预计今年将保持稳定出口。质检总局近日颁布的《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进一步确保出口水生动物的安全与卫生。

编辑:小鱼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