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全局,谋求区域平衡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03年10月,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实施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方针任务和政策措施。成立了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的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东北三省认真贯彻《若干意见》精神,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三年多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效应显现,经济发展明显加快。改革开放以来被拉开的发展差距逐年缩小,赶上了全国平均增速。粮食产量连创新高,居民收入增长较快。
二是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企业联合重组步伐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国有经济比重偏高的局面有所改变,大批国有企业亏损,职工下岗的局面得到扭转,就业率明显上升,企业效率提高。
三是对外开放开创了新局面。利用外资迅猛增长,外资银行在东北发展迅速,与此同时,东北许多国有和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成功并购国外企业,外向型经济比重提高。
四是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一大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自主创新和生产制造能力不断增强,优势产业发展迅速,特别是东北地区具有传统优势的装备制造业,新兴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迅速。
五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一批铁路、公路、航空、港口、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开工建设,进展顺利,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七是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吉林、黑龙江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通过了国务院组织的验收,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任务。努力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三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作为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大战略,是十分必要和完全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