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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险企高管任职资质不合规被罚
江苏消费网 (2018-08-16)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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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银保监会下发的两条监管函直指2家保险机构高管资质不合规。

  浙保监罚〔2018〕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8月11日,人保寿险浙江省分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沈荣分管合规部、业管部。2015年8月12日,《关于调整总经理室班子分工的通知》(人保寿险浙发〔2015〕140号)明确,“沈荣分管合规部、业管部”。但浙江保监局发现,截止检查日,沈荣未经高管任职资格审核,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浙江保监局因此决定对人保寿险浙江省分公司罚款人民币8万元。并决定对王倩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万元。

  同样,浙江保监局下发的处罚函显示,经查,华康代理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华康代理天津市分公司临时负责人董立平任职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二是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张志在未取得任职资格情况下实际履行天津地区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

  除险企资质不合规之外,《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已有3家险企由于向银保监会地方监管局提供虚假的高管学历证书受到了监管的重罚,包括永诚产险江西分公司、中华联合甘肃分公司,及另一家财险公司甘肃分公司。例如,6月22日,江西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永诚产险江西分公司存在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为。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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