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银保监会下发的一则处罚函再次直指车险变相返佣。不过这次被处罚的并非险企,而是作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银行。该行被罚的原因之一就是联合险企向投保人赠送能可抵扣的积分。
实际上,今年以来多家险企因为向车险投保人赠送可兑换加油卡的各类积分被银保监会处罚。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除上述银行之外,年内有5家险企因此被罚,其中4家为上市险企或上市险企旗下公司。
那么,险企、兼业代理机构为何因此屡屡被罚?在券商研究员及业内人士看来,商业车险费改之后,保费市场竞争更为激烈,短期内财产险公司普遍加大费用投入以维持市占率,部分险企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将赔付节省的费用转投销售环节。
多家险企因“送积分”被罚
变相返佣、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依旧屡禁不止。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除1家银行之外,还有5家财险公司由于“买车险送积分”被银保监会处罚,其中4家为大型财险公司。
8月14日,浙江保监局下发的处罚函显示,经查,杭州联合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杭州联合银行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我和春天有个约会”春季系列活动。活动期间,销售某财险杭州中支的保单9件,向投保人赠送5100积分,积分兑换为由该财险杭州中支提供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5100元;销售某某财险杭州第三营业部的保单57件,向投保人赠送38600积分,积分兑换为由该财险杭州第三营业部提供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38600元。以上合计向投保人赠送43700积分,兑换加油卡43700元。
由于涉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浙江保监局决定对杭州联合银行罚款人民币8万元。浙江保监局表示,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调查笔录,涉案保险产品条款、杭州联合银行下发的业务活动通知、活动方案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稍早的6月7日,湖南保监局下发的处罚函显示,某大型产险公司湖南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一是购买积分折抵投保人保费。2017年1月份,该产险公司向某信息技术公司购买积分,赠送给新渠道部123位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用于折抵其机动车辆保险保费,合计金额96277.75元。二是采购充值油卡赠送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该产险公司长沙本部长沙直通业务部2017年8月份采购充值油卡合计金额183.75万元,赠送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
除上述处罚之外,今年2月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函显示,4家财险公司因为开展“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而受到监管的重罚。
其中,银保监会处罚函提到,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在2016年11月份-2017年6月份参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开展的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营销活动,并负责制定当地积分抵扣保费具体方案。在此期间,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以该种模式实现商业车险保费收入761,364.73元,其中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使用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共计140,256.84元。
同样,银保监会提到,2017年1月份-6月份,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参加太平财险统一在某车险平台开展的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营销活动,并制定当地活动营销方案。在此期间,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在某车险平台销售商业车险,对应商业车险保费收入11,097,566元,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使用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共计3,941,147元。
费改后车险市场竞争更激烈
实际上,监管自去年以来下发多份监管函规范车险市场,为何依然有不少险企铤而走险?
监管部门曾在去年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174号文),被认为是车险监管升级的标志,其中对恶性竞争、虚列费用、数据造假、违规赠礼,乃至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合作等问题都进行了明确禁止。
“商业车险费改长期提高赔付率、降低费用率。车险费改后市场竞争更为激烈,短期内财产险公司普遍加大费用投入以维持市占率,短期费用率将上行,同时定价能力较弱的中小公司保费充足度下降或导致赔付率承压。”东吴证券分析师胡翔认为。
就今年车险处罚频发的现象,东北证券研报也认为有以下几大原因:一是车险是红海市场,险企间的手续费竞争尤为激烈;二是商车二次费改落地后,部分险企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将赔付节省的费用转投销售环节;三是为了迎合监管要求,调低费用率(调高赔付率)。
今年年初,银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表示,车险市场以高费用为手段开展恶性竞争的问题尤为突出,个别公司把赔付率下降带来的改革红利异化为竞争的本钱,导致车险费用水平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