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0日讯 天津保监局今日在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对庞大保险代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代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保监罚〔2018〕14号)。据了解,庞大代理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也未缴存保证金。时任庞大代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悦,对这一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天津保监局表示,庞大代理“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也未缴存保证金”问题,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决定对庞大代理处罚款2万元;依据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悦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