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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型养老险“爽约” 落地还须细化规则
江苏消费网 (2018-01-08)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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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推进了多年的税延型养老保险本应在2017年年底之前正式试点,不过,时间已至2018年年初,依然没有试点的消息。无论是保险监管机构还是保险公司,此前都表示已经做好了试点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准备。税延型养老保险“爽约”2017年的原因何在?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主要原因可能在于税延的具体方案尚未定下来,细节还有待明确。

  准备期长达10年

  从2007年天津滨海新区被列为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地区至今,我国为这一险种的正式面世已经准备了约10年。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目前尚未正式启动。这一次,原本计划在2017年年底前启动的试点再一次“爽约”。

  2017年,关于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话题从未间断。3月份,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技术问题,已基本形成政策建议。6月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保险业已经基本做好了税延养老险试点的准备工作”。7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被业内人士广泛视为真正的转机即将出现,税延型养老保险将迈出实质性步伐,税收政策的推动为税延型养老发展进入快车道留下了想象空间,也有望成为推动养老“三支柱”协同发展的重要力量。

  11月份,25家保险机构参加税延养老险座谈会,新华保险税延型养老保险业务负责人表示,已经做好了试点该产品的准备,同时,还有多家险企负责人也表示做好了准备,只待发令枪响。

  遗憾的是,时间悄然滑至2018年,试点依然没有动静。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预计税延型方案还需要更多的时间,一个现实的矛盾是:如果税延方案可以让消费者纳税额大幅减少,财政部可能需要慎加考虑,而如果税延方案无法让消费者感受到真正的“优惠”,其对市场的激发作用就将十分有限,要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并非易事。税优健康险的试点实践便是例子,由于税收优惠力度有限、投保方式受限等原因,该险种推向市场后的实际效果不及预期。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4月底,试点一年多以来,税优健康险共销售了69625单,实收保费1.26亿元。“税延型养老险和税优健康险存在相似的问题。”该人士表示,税延型养老险方向确定无疑,但实操细则落地不易。

  税延型政策拉动有限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不能靠单方面的力量,而要统筹考虑、系统推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

  他表示,我国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一柱独大”,缴费负担沉重,远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缴费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沉重挤压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空间,也造成我国养老金体系的结构失衡。因此,在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和政策调整中,要充分考虑商业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互动关系,有效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空间。“如果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不下降,单靠税收递延政策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拉动作用可能有限。”他表示。

  平安证券的研究指出,政策引导和税优力度将会成为未来发展的关键。如果税收优惠力度不足,那么商业养老保险相对于传统的各类投资渠道优势并不明显,人们也没有偏向商业养老险的意愿,反而在理解和操作的便捷性、收益的直观性等方面不及传统投资方式。因此,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税延方案,真正激发市场潜力十分关键。对此,朱俊生提出,应建立双重税收优惠模式,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一方面,实行EET税收优惠模式,即缴费和投资环节不缴税,在领取环节缴税。但该模式能覆盖的人群很有限(目前我国纳税群体约2800万人),且对中等收入人群的吸引力较小。因此,还应实施TEE税收优惠模式,即税后缴费,在投资和领取环节均不缴税,这将有助于增加养老金账户持有人的选择,扩大其覆盖面,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惠及范围,提升商业养老保险需求。

  整体来看,从提出计划到落地实施,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可能还有一段崎岖的路要走。保险行业仍然在期待政策春风,期待商业保险市场的大发展。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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