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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动态

江苏应赶“第二波”开征房产税
江苏消费网 (2011-01-18)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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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省社科院发布《2011年江苏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展望和把脉“十二五”开局之年,江苏经济和社会冷暖。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党委书记、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说,编制“蓝皮书”已成省社科院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的一项制度化工作,这已是第14本。“蓝皮书”中,省社科院的专家学者们拿出了52份研究报告。其中,针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的热点问题,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树华建议,江苏应该“赶”第二波开征房产税。

  □快报记者 郑春平

  居民收入没跑赢房价

  这几天,南京部分楼盘的价格又出现了“蠢蠢欲动”的迹象。尽管江苏城乡居民的收入也在增长,但却跟不上房价上涨的步伐。江苏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树华给出了一组数据:2010年以来,全省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增幅均保持在15%以上,大大高于同期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例如,2010年1-9月,江苏省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564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6.81%。同期,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速度为11.4%,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速度为13.2%。“这说明,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速相比,当前江苏商品房价格涨幅偏快。”

  从纳入国家统计范畴的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扬州市和徐州市四个省辖市的房价增长情况,也能印证当前江苏房价快速上涨的事实:自2010年1月份开始,南京、无锡、扬州、徐州四市房价月度涨幅总体呈逐月增加的发展态势。到4月份,南京、无锡、徐州三市房价月度涨幅达到最高水平,而扬州市房价月度涨幅到5月份也达到最高水平。随后,房价涨幅有所回落。截至2010年10月份,南京、无锡、扬州、徐州四市房价同比涨幅分别为3.8%、4.1%、5.2%和5.1%。

  “房价最难承受地区”

  一旦收入承受不了现行的房价水平,一个个买房人就成了“房奴”。王树华说,居民的购房承受能力可以用“房价收入比”(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这一指标进行衡量。一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在4~6倍之间是比较合理的。当房价收入比超过6的时候,就被认为是“房地产泡沫区”;当房价收入比超过7时,则被认为是“房价最难承受地区”。

  以2010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推算2010年全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果为22895元),依此进行估算,在当前房价水平下,2010年江苏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高达8.10倍,为1998年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实施按揭政策以来的最高水平。这表明,当前江苏居民购房压力有所加大。显然,现行的房价收入比显示,江苏已成为“房价最难承受地区”之一。

  应赶“第二波”房产税

  王树华强调,“高房价”是全国性的难题,江苏并非特例。因此,江苏也应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调控,“将调控政策立足于房地产市场的民生属性上。”特别是针对当前的热点话题,重庆与上海的房产税,王树华建议,江苏也应该积极争取房产税试点。

  “国际上的经验表示,房产税对于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减少炒房获利空间,稳定商品房价格是有效的。”王树华说,重庆与上海的房产税相关试点方案有望在2011年一季度出台,江苏应积极争取中央政府政策支持,力争在第二轮扩大化试点阶段对省内房价偏高、房价涨幅过快的城市试行征收房产税,将税费管理的重心逐步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那么,江苏的房产税征收采取哪种模式更合适?是像上海那样侧重增量房,还是像重庆那样向高档房“开刀”?“应该是上海模式!”王树华预测,江苏的高房价地区与上海类似,所以采用约束增量房的可能性更大。不过,如对增量房开征房产税,还得避免与改善型住房发生冲突,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

  今年江苏GDP预计仍是两位数

  除了房价调控这一热点话题,省社科院的2011“蓝皮书”还预测了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葛守昆表示,2011年江苏GDP的增长速度将维持在10.5%-12%的水平。如果叠加的有利因素较多,超过12%仍然具有可能性。全年消费品价格涨幅预计在3%-5%之间。江苏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周春芳则建议,在发展的同时,还应不断提高百姓收入水平,缩小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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